“有!淺而易見,那個把燈泡帶進木工間、圖謀不軌的暴徒就是縱火犯!電燈泡經大火焚燒,上面的指紋已經不存在了,但是燈座上用油漆寫的標號03還模糊辨認得出,極有能够是從實驗室、或倉庫中流出來的,派人查一查不就明白了嗎?”
法庭上的眾多人員聽了她的阐发推理,有根有據,學術豐富,無不平气得五體投地,贊揚聲不斷。
“前一天中午,假裝開會搜尋證據之時,我發覺圓臺面特別厚,分歧尋常,敲敲聽聽方知是空心的。還發現圓桌底面有個小物件,就像無線電調節音量的旋鈕,它派什麼用場呢?”
在辦公室里仔細地阐发了檀卷,看了證據後皺眉搖頭說道:“缝隙明顯存在,不過單憑這些质料和證物,還不敷以昭雪。需求進一步汇集綫索和證據,少不得我再到現場勘察,看有沒有新的發現,有助於破案。”
“回法官大人的話,只能說懷疑吧!據我對怀疑犯問話,他說那天上午,只要物理實驗室倉庫女办理員來過一次,手持總務處長唆使的請購單,要求制作兩塊教學模板,轉了一圈才走的。”
法官又敲響了法槌:“肅靜!請鮑偵探答复,你怎麼体味得這樣清楚?根據是什麼?”
鮑丫頭躡手躡腳地在内里盘桓,不時地蹲下身子撥拉著什麼。
鮑銀燕又說:“可否請校方把保管員的來歷介紹一番?”
“也許是吧!”她顯得十拿九穩。
门徒的證詞是:師傅戒煙他反而開始學會抽煙了。每天中午必抽一支,常在師傅跟前洋洋对劲:“飯後一支煙,賽過活神仙!”師傅不屑一顧,嗤之以鼻,用蘇北話戲謔:“飯後一杯茶,我是神仙勒爺!”
“哦!經你這麼一說,這場火災不是過失縱火,而是……”
於是校方拜托檢察院,直接起訴至法院,究查木工師傅的刑事責任。
後來還是李政委批評她:“怎麼這樣断念眼!只要“身在曹營心在漢”,為老百姓辦事,打擊日寇,還是大功臣!”她這才答應。
“回大法官的話,坂田美是原“和森”糕團店的女掌柜,即殺人间家橫田雄一的老婆,我與他們一家有過多次較量,這家人罪过累累,罄竹難書。證據舉不勝舉,她逃脱就是最好的罪證,您說是不是?”
“根據物理常識,同種质料、不异長度,橫截面積越大,導體的電阻越小。其功率等於電壓的平方除以導體的電阻,即:P=U?/RU不變R越小P就越大。”她邊說邊在黑板上講解。
救火隊員筑城一條防火線,用水槍、水龍守著教學樓不受損失,丟卒保車。
法官靈機一動,開口問:“鮑偵探,你内心有沒有譜啊?”
庭上之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
有關人員說:“這人姓班,班超的“班”,甜甜美美的“甜美”,班甜美,民國7年生,本年40歲,大學專科學歷,有南京工學院的肄業證書,應聘來本校事情才3個月……要不要到檔案室調她的詳細資料?”
但是她直言謝絕了,為什麼呢?她是個實在人,心想公婆都是布爾什維克,她倒好!為國民黨差人局辦事,還佩槍?那還了得!堅決不答應,還說穿警服已經很勉強了!鮑母勸說都沒用。
不得已只好上報總局,可否派名偵探鮑銀燕來審案,看是不是真的冤枉了!
第二,香煙灰成團狀,不是抖落的散狀,這也與常理分歧。正如當事人所說,案發當天他底子沒抽過煙,兩支香煙放在洋釘盒里,隨同木盒子化為灰燼,成團狀與鐵釘附在一起,這就說得過去了。
審判會准期舉行,就借技工學校的禮堂。本来校方、消防局、差人局聯合起訴木工朱師傅的,差人局主動撤回,反而變成辯護方,真是難得一見的怪事,名偵探鮑銀燕擔任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