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德帮一个兵士改正了姿式,说道:“你的手高了,要低一点。记着,刺出去的枪头要与你的眼睛平齐……”
身份:普洛斯帝国南边边疆军队第52步兵团233小队副小队长,见习骑士。
源种开辟度:1阶(猜测职业:狂兵士LV5,兵士LV2)。
见面结束以后,兵士们就散去了。蒙德则和霍尔斯另有别的两位担负分队长的见习骑士回到小队办公室,他还要持续体味下小队的环境,以及和此后的同僚交换一下。
团带领们在会商关于蜥蜴人的题目时,蒙德正在领受他的部下。
种族:人类,混血(德尔曼亚种+高地亚种)。
一个老兵说道:“陈述蒙德小队长,这里的气候太潮湿了,链甲很轻易生锈,以是平时我们都没穿,有任务的时候才换链甲。”
也是因为之前蒙德“热血中二”的英勇行动,在这个步兵团他也算是小驰名誉的人物。兵士们对这个新任小队长并不架空,通过永久之书的探测,这些家伙的友爱度全都在20以上,少数人的乃至超越了40。不管在甚么处所,是甚么种族,懦夫老是遭到尊敬的。
大头兵们固然买不起金属铠甲,但皮甲或布甲还是买得起的。本身买设备固然费钱,但面对款项和生命的挑选,绝大多数人都会挑选后者。并且就算要穿上链甲,本来穿戴的皮甲、布甲也不会脱,能多一层庇护老是好的。
友爱度:22(该生物对宿主和睦)
下午,要塞内的校场上,一群兵士正在练习。
“嘿嘿喝……嘿嘿喝……嘿嘿喝……”跟着鼓点,长枪兵们一次次的喊着号子,奋力刺脱手中木枪。长枪兵前面的敌手是剑盾兵,他们很沉着的用盾牌挡着木枪的突刺。剑盾兵的技术含量更高,对兵士的要求也更多,是以大部分都是扈从担负,最起码也得是老兵,新兵是玩不转的,当然他们一样也能利用长枪。
这类本身采办设备的事情,实在太常见了,几近成为帝国军队的常见征象。就帝国军方配发的那些只比地摊货稍好一点的玩意儿,只如果智商普通的人都不会感觉很好用。对于这些没有开启源种的浅显人来讲,制式兵器的质量还姑息,至于铠甲嘛,那就呵呵了。
霍尔斯在中间解释道:“蒙德小队长,这些皮甲都是兵士们本身搞来的,以是款式不同一……”
蒙德眉头一皱,问道:“你们如何都穿皮甲和布甲?不是配了链甲吗?”
进了营区以后,233小队的兵士全数出来列队驱逐新任小队长的到来。不过蒙德却发明,这些兵士全都穿的皮甲和布甲,并且这些铠甲的款式、色彩都不同一,看起来花花绿绿的一片。
要塞营区。
因而他表示了解,接下来就和小队的战友相互熟谙了下,又查抄了他们配发的兵器和链甲。发明这些家伙的设备还是保养得不错,毕竟是用饭的家伙。
对于这位霍尔斯,蒙德固然之前没如何打仗过,但也是体味一些。这位也是个能打的主儿,也是位武痴,这点和蒙德不异。
“好的,队长……”
小队长以及分队长们都睁大眼睛,盯着兵士们的行动,只要发明稍有走形,或者分歧节拍,就会上去改正。
姓名:霍尔斯?托尔。
这三位见习骑士的资格都比蒙德更老,但是他们对蒙德的上位却也没甚么定见,更没有甚么不平气筹办给他踩的表示。没体例,人家蒙德能打啊,并且现在还成了法爷,当个小队长绰绰不足。
不但单是这个被指导的兵士,在很多兵士眼里,蒙德都算得上个偶像级人物。不管是在阿谁天下、阿谁期间的军队里,最轻易能获得兵士尊敬的都有两种人,一种是能打的,另一种是不怕死的。而蒙德不但能打,还特别不怕死,获得兵士们的敬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