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王爷!”
庄周晓梦并没有说话,说话的是庄周晓梦身后的一人,“放屁,张瘦子,你敢直呼盟主之名,莫不是胆量肥了?别觉得我不晓得,你们不就仗着身后有一名二字王吗?江湖中的事,甚么时候轮到朝廷来管了,你们莫不是也想搏一个朝廷鹰犬的名号?”
天下再大也只要一个大黎皇朝。
“王爷……”血僧开口。
身边的一人蓦地站起,抱拳道:“王爷养我有十多年了。”
说出来你肯不信,是酒先动的手!
她的眼中揉不得一粒沙子,陌上栖梧,栖的都是凤凰!
“有传言这梅子酒能香飘十里,本日看来所言不假,只可惜这一壶梅子酒都没有我的巴掌大,怎能饮的纵情,这东吴梅家真是吝啬。”唐千秋闻着酒香都能醉上个三天三夜,更别提喝着梅子酒了。
那人丁中的二字王,正在阁楼当中喝着小酒,手中漂泊着数朵雪花,一片未几,一片很多,恰好四十九朵,手中的雪花不落下,也不飘起,单单的在其手中起伏。
“你……”
便是唐千秋以唐门公子的身份前去,也没有讨来半杯酒,对此,胸怀天下美酒的唐七公子现在还是介怀。
这一手便是江湖失传已久的乾坤混元功法!
唐千秋可不管这些,在陌上栖梧的地盘之上,偷东吴梅家送来的美酒,如果被发明了,那帮固执不化老杂毛们还不得气的吹胡子瞪眼,到当时候可连这寒江孤岛都走不出去。
唐千秋迫不及待的揭开封酒的蜜蜡,尘封十年的梅子酒终究再次瞥见这片六合,顿时四溢的香气吸引了世人的重视!
血僧不喜好阳光,阳光能让人看清本身。
像这天涯的孤云。
王爷本是悠然得意的赏雪看热烈,可恰好有人提到那刺耳的二字王。
苍冥眼中孤傲的身影成为雪中独一的风景。
可苍冥不悔怨,不在尘凡中走上一遭,安知这证道的无趣,如此便是证得大道又能如何。
唐千秋嘴上是这么说的,但是心中却不是这么想的,手上的行动更不是这般做的。
鲤鱼跃龙门,跃不过龙门的,便还是只是一条鱼,一样跃的最高的摔得也是最痛。
血僧则极其不想被人看清。
“这……这不是?”唐千秋的声音蓦地低下去几分,尽是震惊:“这不是东吴梅家送来的酒吗?”
独留下一副滑溜溜的身子骨!
可惜不知何时被人称为血僧,血的是骨肉,被人一眼看破的骨肉。
喝酒就得配花生米!
“花了多少银子?”
“血僧!本王养你多久了?”王爷的话缓缓的吐出来。
“我道修永活路,可现在的永活路却被一人挡住,再也看不见永活路的绝顶。”
违命王摆了摆手,说道:“起家吧!本王空顶着违命王的头衔数十年,也让全天下的人嘲笑了数十年,这份仇本王可记在心中。尔等情愿跟随本王,乃是本王之福,本王无责备之意,只是不甘。”
这场雪。
苍冥的第一杯酒是一饮而尽,第二杯酒才是细细考虑,他不是懂酒的人,但是这梅子酒即便是不懂酒的人也能品的出来。
现在活着的一字并肩王也只要燕云的燕王,秦川的秦王。
真武的掌门做梦也不会想到,那一句‘不入江湖,焉知江湖’,竟就义了苍冥的道。
“兄台,你且细细的闻,莫不是这院子中的梅花香?”
姬尘为诸位斟上酒,酒香没有被这北风吹散,反而配着纷飞的雪多了几分神韵。
庄周晓梦面无神采的盯着火线的世人,她不清楚他们的身后站着何人?但是盟会在江湖上的权势不容小觑。如果被这群人夺走盟主之位,在这江湖上也得震上三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