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逃出来,身无寸缕,只要一个活动着人类和兽人血脉的健旺身材,他的头颅更靠近兽人,乃至于他没体例混入人类的国度,他只好居住于那些人类鲜少踏足的处所,操纵他父亲传给他的才气保存,他能与狼群、熊和豹子扳谈,设法棍骗它们的力量与可骇的名声,兔子、野猪、鹿,另有一些蠢到想要走捷径或是猎奇心过于畅旺的冒险者是他最为喜爱的猎物。他也喜好人类的酒、女人和其他吃苦体例,以是偶尔会攻击村落,不久后他引发了公会的重视,他们找到了他,在宣誓尽忠公会与灭亡的两选一命题中他天然毫不踌躇地挑选了前者。
就像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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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店主提示过他,这些人能够会获得精灵们的看顾,狼趾是以察看了他们以及四周好久——除了一只可疑的姬鴞以外他甚么都没发明,但明天来了一个法师,他施法为狼趾的猎物烘烤了洞窟并给了他们食品和药品,狼趾担忧他还会给他们带来兵器,乃至卷轴。
其他的人被狼群汇拢到一起,他们都很衰弱,年幼或是大哥,固然他们另有几根木杖和木棒,木杖属于主任牧师,他分开它就没法儿走路,但起码还能站稳,木棒是那些想要捉兔子的牧师们在进入树林捡拾蘑菇浆果时弄来的树枝,连树皮都没能剥掉,另有一个天然的石头钵盂,它就是一块石头,中间微微凸起,收起它的人本来是想用它来捣碎甚么的,他把它捧在手里,十根指头用力到发白,就像是捧着本身的命。
被火焰加固的洞窟确切有点毒手,但狼趾毕竟另有着一半是人类,他让狼群刨开小溪,造出水沟,让水流入洞窟,果不其然,那些贫乏警戒心的人类本身从坚固的庇护所里爬了出来。
被放逐者已经好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一觉了,他们在还未成为罗萨达的奉养者之前大多都是贵族的次子或幺子,或是富商的儿子,成为牧师后,罗萨达也并不如何制止肉**体上的享用,他们风俗的是温热的蜜水、白面包、加了盐和香料的烤或煮的肉,饱满甜美的生果,洁净的细棉布床单,鹅绒枕头而不是掺杂着泥土草叶的溪水,浑身长毛的小老鼠(在克瑞玛尔来到之前他们仅能捉到这些),带着尖刺的酸涩浆果,泥沼般的洞窟和无所不在,尽力钻进任何一个孔洞里的各种虫子。
可惜的是这个好梦并不那么悠长,它很快就变成了一个恶梦,一个湿漉漉,凉冰冰的恶梦。
“是野猪吗?”曾经是个瘦子的罪人说,他是个爵士的儿子,他还未成为罗萨达的牧师之前曾他多次代替他忙于交战的父亲与兄长巡查过田庄,他就瞥见过被野猪践踏过的甜菜地和番薯地,差未几就是这个模样,“我们应当有点兵器,”他咕哝道,一边弯下腰,想要钻回本身的洞窟里去,他的洞窟里还藏着一块被绑在树枝上的石头,看上去像个尖头锤。
半兽人狼趾舒舒畅服地躺在不远处的草丛里,溪水从他身边不敷天涯的处所流过,斑点蚊、蠓虫和蜱虫成团地在他的皮肤上钻来钻去,但那些积累了数十年之久此后还会持续堆积下去的灰泥就像一套坚固的盔甲那样反对着它们的打击,它们试着寻觅他的嘴、耳朵和鼻孔,但狼趾的嘴唇和耳朵都被丰富粗黑的毛发粉饰着,鼻孔是独一的脆弱之处,以是狼趾会时不时地喷气,强韧的气流会把鼻子里的污垢和虫子一起冲走,然后深深地吸气,将清冷的氛围和浓厚的血腥味儿吸进本身的鼻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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