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大夏王朝三大古城之一,公然繁华。”
他初来乍到,不知武氏商行在哪,天然是要找人探听一下。
太古期间,修法不修心,仙法至强,神通无敌。
乞丐的眼力不错,看出青年不是职业者,秦澈的眼力更好,不但看出青年会丢钱,也看出乞丐的修为。
不过游历三年后,以往的认知全被颠覆了。
此人席地而坐,身前摆着一只破碗,不像乞丐,倒像是一个大族翁。
“在这个天下,最首要的是气力,其次便是眼力。”
“不但嫌弃,还鄙夷…”
可他的确是乞丐,这个天下的乞丐。
洪荒期间,修心不修法,朝闻道,夕成圣。
要不是肯定本身穿越时空,秦澈都会思疑,是否因为痴迷一款名为三百六十行的游戏,做了一个类似的梦。
当下,秦澈缓缓迈步,朝着乞丐走去。
秦澈。
就武老头那模样,能有一个绝色倾城的孙女?除非不是亲生的。
这三个期间,都是秦澈认知当中的修仙天下,但是现在这个期间,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别说是放眼真凰城,就算是放眼全部大夏王朝,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
“奇葩的天下。”秦澈感慨,固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但还是感觉古怪古怪,保存不易。
“你竟然有灵石?”乞丐惊奇,嫌弃鄙夷从他脸上消逝,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他之以是不以为秦澈是职业者,一是因为他穿的太破,二是因为他春秋太小。
身着粗布麻衣,并且尽是补丁,一看就晓得没甚么油水,不过抱着宁肯杀错,不成放过的原则,他决定尝尝。
时至本日,秦澈已大抵体味这个奇异的天下,可修仙得道,长生不死。
对此,青年毫无发觉。
现在朝阳初升,一个浅显却又不凡的少年,徐行走入这座存在十万年的传奇古城。
顿时,乞丐眉心闪现一个破碗图案,以后,五块龙眼大小的圆形灵石自青年身上掉落,没入乞丐袖中。
他身上就一块灵石,如果让乞丐强行讨去,他可就得饿着肚子睡大街了。
无需开口,无需行动,只要动用职业印记,便可从人身上获得灵石。
相传,最后一只神凰陨落于此,真血津润地脉,让此城灵气如雨,天材地宝不竭。
在秦澈的认知当中,乞丐应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乃至是肢体残破。
“一阶乞丐,有人要丢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