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文的父母都是苏家镇中间校的教员,父亲苏世元是初中语文教员,写得一手好书法,在本地也是颇负盛名;母亲段英是初中英语教员,为人低调暖和,在本地也是口碑极好的;这苏锦文呀,从小就聪明聪明,特别在读书这方面的确表示出了极高的天赋,小时候苏锦文如果在测验中得了第二,那在苏家镇,就没有人能得第一了。

转头看看苏锦文的打扮吧,和方芳比起来,确切朴实多了。这天苏锦文穿了一件红色的T恤加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七分裤,脚踩一双人字拖,头上的齐肩短发随便的用橡皮筋在脑后束成个马尾,一副简简朴单的模样。

苏锦文因为对景山不熟,以是话就更少了,不过这方芳是个热忱的人,一向不断的跟苏锦文说这说那的,以是氛围还好,一点也不让人感觉难堪。

方芳还奉告锦文,她和景山之间的了解也是颇具浪漫色采的呢,就是有一次她去县城逛阛阓,他们在同一层楼里老是遇见,那天他们起码遇见有三次以上,到最后一次,景山就忍不住给她打号召了。

以往的暑假,苏锦文普通是不会返来的,一是因为那些年她还狂热的爱着北京,以是底子偶然返来。二是因为每次放假,她都会给本身安排各种勤工俭学,以是她也没时候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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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多年不在一块儿,两小我早已朝着分歧的方向生长起来,现在的苏锦文是越来越有多数会里读书人的气质了,知性,高雅。而方芳,却越来越具有处所特性了,呱噪,闹腾。在苏锦文的眼里,明天方芳的打扮,也不敢恭维:一身大红的连衣裙,脚上一双同色系的细高跟凉皮鞋;脸上画着盛饰,也粘了假睫毛,搞得一双大眼睛更加的扑闪迷离;另有那头发,夸大的挑染出红、绿、紫三种色彩来,因为天太热,以是方芳就把她那长长的卷发在头顶上束成了一个髻。她实在是太素净了,乍一看,像只火鸡。

等苏世元消逝在卫生间,方芳便坐下来伸了伸舌头,接着对苏锦文说:“走,去我家玩。”

方芳来得时候苏锦文正在家里睡午觉,那芳芳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老是人还没到声音就先到了,她那大嗓门老远的就把苏锦文给叫了起来,当她们俩在门口这么一见面,方芳顿时就扑上来一把抱住了苏锦文,说:“锦文,你真的想死我了。”

看着方芳和景山那琴瑟和鸣的模样,苏锦文内心想,就这两口儿的咀嚼和学问,他们倒是真的挺班配的。

在苏锦文看来,方芳的家实在是太“豪华”了,“豪华”得有点让人目炫狼籍。

小镇则沿溪而建,每隔一段间隔,溪上便有一座简易的石桥将两岸连成一体。街边的修建大多为木质布局,固然年代长远,房屋看上去也有点陈旧了,但那些飞檐翘角的木楼,再加上那清一色的青石板铺成的街道,远远的看着,古香古色的,还很有几分古韵。

苏锦文慵懒的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睛东一瞧西一看,看着寝室里熟谙的统统,看着那书架,那书桌,另有那贴得满满铛铛的一墙奖状,这里统统的统统,无不让苏锦文感到舒畅和满足。

苏锦文说:“晓得你忙以是就没敢打搅你。”

不过很快,就在当天傍晚,苏锦文就见到了方芳的准老公了,阿谁叫景山的土豪。

苏锦文客气的推让,说没跟妈妈打号召,晚了不回家妈妈会等的。

方芳和苏锦文手挽动手,有说有笑的走在街道上,一向往镇东头走去。

因为方芳的热忱,景山的殷勤,毫无疑问,那天早晨的晚餐,苏锦文是吃得非常镇静的。

苏锦文看着喋喋不休的方芳,内心却在想着钱钟书在《围城》中说过的一句话:“平生最恨小都会的漂亮女郎,后进的时髦,乡气的都会化……”苏锦文在想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便暴露了一份忍俊不由的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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