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根粗大的铁链,固然我的牙齿很锋利,也不成能将钢铁咬断,久而久之,我也只好绝望的放弃了。
工夫似箭,时候过得很快,一晃就七年畴昔了。
跟蜜斯姐在一起的时候,我非常的高兴,也非常的听她的话,我晓得我不听话惹她活力的话,她就不要我了,那我就一无统统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就像一只丧家之犬,死了都没人看一眼。
今后,我也就成为别人眼中的小吸血鬼,一个可骇的不祥之物!
厥后的一段时候,我就住在蜜斯姐的乡间别墅内里。
我多么巴望自在的氛围啊,沐浴着暖和的阳光,听内里的小鸟唱歌,在小河内里痛痛快快的沐浴。
紧接着,在窗外有一张绝美的少女面庞,呈现在了我的面前,这是一张清纯唯美的面庞,红扑扑的特别标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风含情水含笑,充满了少女特有的娇俏风情。
我姥爷把我娘吊在树上用鞭子抽,冷水淋,不给吃不给喝,逼我娘说出阿谁野男人是谁,但是我娘傲气的很,不管我姥爷如何暴跳如雷,不管她身上那么的伤痕累累,她始终杜口不言,没有吐出半个字。
不管如何,跟林小婉在一起的那段时候,是我人生当中最夸姣的光阴,从小到大,我向来没这么高兴过,林小婉就像是给人间带来欢愉的小公主,只要瞥见她浅笑的一刹时,甚么烦恼都健忘了。
厥后,不晓得过了多久,有一些村里的小孩就发明了我,刚开端,他们第一次瞥见我的时候,都吓得一哄而散,就像明白日瞥见了恶鬼一样。
并且,我的皮肤不但是半透明的,还惨白惨白的,连皮肤内里的血管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我这个别人眼中的吸血鬼,林小婉竟然一点也不怕我,也不讨厌我,她叫人砸开了牛棚的门,然后将铁链弄断了,将我抱起来到病院去医治。
在世人的一片惊呼声当中,我贪婪又饥渴的,冒死吮吸着小花猫的鲜红的血液,氛围中顿时满盈着血腥的气味!
我是一个天生的嗜血者,对血液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贪婪,就像鱼儿离不开水。
我猛的一把抓住那只小花猫,伸开血红的嘴巴恶狠狠的朝着小花猫的脖子上要去……
厥后我问林小婉为啥对我那么好,她就很高傲的跟我说,她是王谢朴重的大蜜斯,她父母从小就教诲她要尊老爱幼,乐于助人。
从那些的身上,我第一次明白了,并不是统统人都像蜜斯姐那么的仁慈,或许从那次开端,我的内心就埋下暴戾的种子,我身上吸血鬼的险恶基因,也开端渐渐的复苏了。
可惜的是,有一天我娘去深山里春游,俄然间就奥秘的失落了,家里人策动成百上千人把那片大山都给翻了个遍,但是挖地三尺都没找出我娘的下落。
瞥见我跟蜜斯姐在一起玩的时候吧,村庄的那些小男孩都一脸的恋慕妒忌,看得出他们也很想跟林小婉一起玩,但是林小婉却底子看不起他们,只要那些土里土气的小孩一靠近,蜜斯姐总会很活力的大声呵叱,以是他们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我跟蜜斯姐一起高兴的玩,每当这时候,我就特别的高傲。
我永久记得她第一次给我吃冰淇淋,那是我第一次吃零食,又甜又香,又冰又滑的奶油冰淇淋,吃在嘴里,甜在内心,当时我以为这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
这个蜜斯姐只比我大三岁,但是人家家庭好,教养好,气质好,总之穿衣打扮,一颦一笑甚么都都雅,就像一个标致邻家的蜜斯姐。
厥后,那些小男孩就趁蜜斯姐不在的时候来欺负我,他们把我围起来扔泥巴,还抓来螃蟹在往我裤裆里放,然后逼问我一些无耻的话:小仙女的皮肤白不白,香不香,早晨有没有跟小仙女一起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