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只要百姓才有资格佩剑,而仆从和穷户则只能佩带匕首或者长矛(除了角斗士能够例外),是以他从那天起每次外出都会带上一把佩剑或佩刀,这一次他仍然筹算不例外。

林天语接过阿皮乌斯递上来的小包,那边面每件‘宝贝’都装了一件,筹办作为样品送给罗马天子。

公元七十六年春季林天语写于罗马贩子家中

固然当他来到这个天下出售不属于这个天下的宝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必然的心机筹办,但是传闻罗马天子要聘请他插手一场晚宴的时候还是让林天语吓了一跳。

因为是用汉字写的,他并不怕被人看到。

自从前次在异人巷不测的碰到了伤害他便发明了一个题目,固然热兵器能力强大,但是从威慑力上讲在没开枪之前却几近即是零,前次被那群乞丐围困很大启事就是因为本身贫乏一件具成心味性的兵器。

在这段时候里,因为无事可做除了旅游罗马城他也参与了一些阿皮乌斯的买卖买卖,在罗马城的上流圈子里倒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名声,熟谙了一些达官朱紫,不过这类名声在给他带来了某些便当以外也带来了一些费事。

走到床前,看着窗外的月色,林天语深吸了一口夜晚清冷的氛围,这已经是他来到罗马的第二个礼拜了,在这不到半个月的时候里,他带来的那些贸易品胜利的在罗马的上流社会里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震惊,在短短的一周内就卖出了一半,阿皮乌斯见到如此势头立即进步的代价,但即便如此仍然挡不住罗马城的达官朱紫们对身份意味的寻求。

明天竟然收到了罗马天子的聘请,他说想见见我这个番邦人,真是见鬼了,我来古罗马只是想着赚些钱然后就立即归去的,想不到竟然连天子都轰动了,好吧,对于这一点我确切有些思虑不周,这段时候过分出风头了,不过我对和一个天子用饭谈天甚么的可没甚么兴趣。

短短的两个礼拜里,靠着这些小东西林天语起码赚了几千万阿斯,这还不算分给阿皮乌斯的那一份佣金,这些钱如果换算成金子足有上百公斤,不过林天语并没有全数换成黄金,除了一部分换成了黄金以外,剩下的他都用来采购了一些贵重的珍珠宝石之类的东西了,这些东西拿起来毕竟要便利多了。

林天语把军人刀系在腰上的皮带,清算了一下身上的长袍,慢悠悠的走了出去,一亮马车就停在阿皮乌斯家的门前,几个罗马宫廷卫士看起来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而这个期间的短剑更是不堪一击,万一碰到伤害的话,这把刀抡起来几近能够完虐这个期间的全数兵器。

兵器是必定要带的,固然感化能够不会很大,但起码能让贰心机上有所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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