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古长颈鹿之以是不挑选逃窜,除了劈面前这只矮暴龙的气力并不体味以外,另有别的的启事就是二者间隔比较远,并且鹿群非常庞大,给它们带来的安然感比较高。
就在矮暴龙站在土丘上看向这些古长颈鹿的时候,对方明显也重视到了这个呈现在茫茫草原中的不速之客,齐刷刷地朝乔华这边看了过来。
固然面前这些古长颈鹿的脖子还显得比较普通,但它们一向都要反复如许的行动,在环境不竭遴选的过程中,脖子短的古长颈鹿基因被淘汰掉,而长脖子的基因则变得越来越较着。用一种比较奸刁的说法,能够说长颈鹿的脖子是被保存环境硬生生地给拉长的。
并且,此时太阳正在中天,乔华感遭到周身一阵炎热,和之前那种常常呈现的闷热感并不不异。由此可见,眼下这处所降水量应当不是很充沛。
茫茫四望,除了草以外还是草,乔华心中顷刻间跑过了千万只羊驼。
“吱叽!吱叽!吱……”
但是乔华并不想翻开这层基因锁。固然本身作为最后一只矮暴龙。没有甚么择偶的需求,但如果连最起码的恐龙形状都没有了,而是变成一种四不像的怪物,倒是他完整不能接管的。
之前乔华糊口的那块处所,遵循他本身的猜想应当属于亚热带季雨林气候之类,即便是雨水相对较少的季候,也不会呈现面前这类满目枯黄的气象。
衰草连天,满目萧瑟。
这只浑身惨绿的矮暴龙带着背上的小松鼠,以每小时上百千米的速率爬升而下。如果能在他的身上装上两个滑翔翼的话,这只矮暴龙乃至能够像个鹞子一样飞到天上去。
实在细心想想,乔华发明这不就是所谓的“定向刺激”产生的成果么?如果本身也像这些长颈鹿一样。每天都伸着脖子去啃食那些高大树木上的树叶,或许过不了多长时候,本身的脖子也会和长颈鹿的一样变得又细又长。
实在所谓的“萨摩麟”,是对这类植物的形象产生的一种曲解罢了,究竟上这就是厥后的长颈鹿的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