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以后,世人就要出发分开美德镇了,本来李功哲觉得这些家伙是要回魔族的地盘的,没想到的是他们竟然要持续向南走。
“如何了。”李功哲迷惑不解。
魔族吃不吃人。
没想到这个题目一出,除了白兰雪以外,其他几人竟然都身形一顿,固然因为黑袍的启事看不见神采,但仿佛是有点难堪。
并且本来在部落里萨满的职位应当很高才是,但现在很多萨满已经驰名无实,被架空了,反而酋长的权力达到了汗青上从没达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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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为甚么在这个天下上,崇高教廷的圣歌队能去演出,则是因为这个天下的崇高教廷并不算是一个太严厉的宗教。比如说,他们的圣歌队就是一个到处演出,敛财的个人。这个天下的崇高教廷与其说是宗教还不如说是一个有宗教背景的庞大经济军事个人。
听到这,李功哲才放心下来,此时他发明这个话题仿佛有点过于沉重了,就赶紧转移话题。
“人类甚么的,最难吃了。”
白兰雪看着从小到大一向围着本身转的克里斯蒂娜蜜斯竟然和一个寒微的人类谈笑风生,有点妒忌,便插嘴打断二人的说话。
听到这个答复,李功哲点了点头,能够了解,因为就他所知,在中国汗青上,吃人的事情屡见不鲜,特别是五胡乱华的时候,足稀有十万人被吃.人类对人类本身都是如此,而魔族和人类从本质上来讲则是两个物种,基因,寿命都大相径庭。魔族食人就比如野兽吃人一样,是普通的。当然更首要的是,魔族吃人已经是很多年之前的事了,如果有魔族在李功哲面前吃人,他是决计不会承诺的。
实在李功哲一向分不清人类和魔族的不同,说是气味和眼神分歧,但李功哲的鼻子和眼睛就是辩白不出。克里斯蒂娜则笑话他,明显烹调的时候鼻子灵的跟狗似的,现在却不好使了,公然是一个吃货。
魔族的地盘不是一个详细的国度,而是由魔族众亲王和大魔王所共同统治的一个泛博的范围,有点周朝的意义。
好吧,只要这句话才略微有点魔王样,但是还是那么的不靠谱。
“对了,你们不回魔族的地盘,南下干甚么。”李功哲随口问道。
贝里斯等人大惊,本来魔王只是说要见见偶像,他们才在一顿威胁利诱之下勉为其难的承诺她,护送她南下去看演唱会,没想到她竟还打着这个主张。
纲吉斯帝国事在五百年前的伐魔大战时一名传奇布衣拉帮结伙建立的,纲吉斯帝国经历过抽芽期,生长期,鼎盛期,现在则已经进入阑珊期了。贵族腐朽,朝政荒废,传闻帝国的天子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并且体弱多病,已经没有多少精力打理这个和他一样衰老的国度了。
竟然是追星,李功哲完整无语了,没想到魔王也追星,实在太有失贰心目中魔王的形象了,好吧,自从晓得这个吃货是魔王以后,李功哲心目中魔王的形象就已经崩塌了。
李功哲内心猜想这个半精灵到底是谁呢,要晓得在大陆上半精灵的职位但是很低的,因为他们并不被精灵所承认,而人类又只是看上他们的面貌。其运气普通都是成为妾侍或者歌妓舞姬。李功哲感觉能让魔王都崇拜的半精灵必然不是一个简朴人物,如何说也是力能开山,拳能退龙的强者。
小魔王撅着嘴想了半天,最后仿佛下定决计普通说道:“那孤就把她绑了吧。”
对于这个题目,克里斯蒂娜想了半天,最后说道:“在汗青上偶然兵戈,有些魔族的军队会把人类当作随军干粮,但现在魔族物质丰富以是已经没有这类环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