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野兔以外,便只要一盘青色的野菜,味道极其的苦涩,还没有味道。(炒菜在秦朝的时候是没有的,但是在天行九歌中倒是存在的,毕竟,秦时明月中厨子做的便是炒菜。)哪怕是野兔,烧的也没有涓滴的味道。盐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百姓能吃的起的。
最后,还是李微风各式回绝,两人方才撤销了这个动机,在外物给李微风摆了一张草席(稻草)。
那妇人看李微风一脸朴拙,也晓得李微风是一个没有架子的人。
“阿谁......我是从韩国来了,来咸阳,只是来做买卖的,我只是一个买卖人罢了。”李微风想了想,干脆直接编了个借口说道。
“甚么李公子,婶子叫我小风便能够了,冒昧打搅,还往勿怪。”
李微风毕竟是生在二十一世,长在红旗下的人,在他的内心,人都是划一的。更何况是石叔如许的忠诚男人,李微风天然不成能拿本身的身份和气力去欺负如许的人。
从男人身上的衣物,李微风能够看出,这是一个糊口贫苦的人。
毕竟,他吃过的美食实在是太多了,但这野兔,一看就是他们最贵重的食品了。
听到李微风的话,那男人一愣,明显没想到李微风会要借宿。当即为莫非;“公子,我那家不过一个茅草屋,公子如果去了,不是让公子刻苦吗?。”
但是李微风来的时候,身上底子没有这么多东西才对啊。
没多久,李微风便看到了一处茅草屋,还真是一处茅草屋,大小不过三四十平方,一共两间,看起来极其的落魄。
随后,李微风便跟那男人一起行走,一起上男人都是沉默,倒是李微风偶尔开口问一下他。
李微风顿时无语,甚么叫他一看就不是好人,有如许看人的吗?。
李微风晓得那男人必定是因为本身的身份,不敢跟他多说,李微风也不在乎,他晓得,古时候的人就是如许的。
“这是李公子,来我们家借宿的。”石叔看了李微风一样,对他的老婆解释道。
本来,他是不筹算承诺李微风的,不过李微风的身份一看就不简朴,他也不好回绝,既然李微风都不建议,他另有甚么好建议的。
“小孩子恰是长身材的时候,需求多吃一点。”
随后,那妇人便去做饭去了。
“站住,甚么人,进城干吗。”李微风刚刚才走畴昔,就被拦了下来,漂亮的样貌,加上穿着不凡,一看就不是甚么浅显人。
他们手握长戟,腰配利剑,站姿同一,具是身高八尺(秦朝时一尺为23.1CM)的大汉,明显是一支精锐之师,
因为李微风两手空空,也不像带了东西的模样。
隔着老远,李微风便看到城池上的大字,咸阳城。
“那里,对于我来讲,有的吃就不错了。”李微风也不管好不好吃,一个劲的吃野菜,至于野兔肉,偶尔去碰一两下,并且他夹的大部分都是骨头。
秦国的都城,咸阳,哪怕还没有进城,李微风便一家看到城门口络绎不断的行人。
李微风非常无语。
“看来,这咸阳倒是没有来错。”李微风哈哈一笑,随即抬脚便向城门口走去。
难怪秦能灭六国,不止是因为他们聪明,更加是因为他们的雄师是精锐之师。
在茅舍的中间,有一块不大的地步,内里种着一些野菜,一名粗布的妇人正在田间忙活。
看着近二十米高的城墙,李微风忍不住赞叹道。
“不消不消,我睡地上便能够了。”李微风赶紧摆手道。
“不愧是大秦的帝都,公然繁华。”
“小子,一看就晓得你不是甚么好人,并且听口音,一下便能够听出你不是我秦国之人,说,到这里来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