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佳宁哦了一声,伸出一只手抓着林安然的袖子。
流浪歌手抢地盘是很常见的事情,特别是一些人流麋集的处所,比如广场,天桥,车站等处所,最受流浪歌手的欢迎。
不过南门街头那边也有泊车位,只是大多数人的眼中,以街头尬唱为生的流浪歌手,普通都是贫困得志的形象,不得已在街头卖唱,在温饱线挣扎。
林安然一边帮她把吉他取下来,趁便清算她的衣服,一边随便道:“爸爸听任你生长了这么久,实在有点看不下去了,如果只靠你的话,我们家就要饿死了,以是呢,今后爸爸卖力唱歌,你当个花瓶就行,有合唱歌曲你再出马就行。”
林安然拉着裴佳宁下车,翻开后备箱,从内里拿出吉他,挂在她身上,又搬出两副折叠椅和声响设备,这才关上后备箱和车门,然后他一只手拎着折叠椅,一只手拎着设备,对裴佳宁笑道:“走吧,拉着我,别走丢了。”
“嘶……”林安然嘴角抽搐了一下,还是忍住了,揩油嘛,支出点代价是普通的。
Ps:(咳,不要理书评区奶我的那群人,他们都有毒)
走近了一看,一个穿戴牛仔装,顶多十六七岁的漂亮少年正站在路灯下,一只手拿着话筒,一只手握拳压着胸口,低头演唱着一首《逆战》。
南门街头是他们俩牢固的尬唱地点,在普通环境下是不会变的,间隔泊车场也不算远。
林安然忍不住翻个白眼。
“不然呢?”
“靠,这破处所也有人抢。”
裴佳宁微微蹙眉,仿佛是发觉到了,感受声音太大,不由得踮起脚尖凑在林安然的耳边问道:“有人占了我们的位置吗?”
裴佳宁拿着话筒,冷哼道:“你去买蜂蜜茶,等我唱完就由你来唱,如果不好听的话,我就咬死你。”
他可一点也没把这其中二的小屁孩当作情敌甚么的,反而感受这小破孩儿还挺风趣的,就是有点老练罢了。
“天下上有一种人叫做天赋,你恐怕不晓得吧。”林安然厚着脸皮,又用手拍了拍佳宁的腿,趁机揩油一波,“顿时就让你明白,甚么叫做唱歌。”
还没到平时唱歌的空位,林安然就听到一阵歌声传来,路灯下另有很多路人在围观,不由得微微皱眉。
而相对来讲,南门街头的人流已经算是前提普通的处所了,竟然另有其他歌手来抢?
――――
当然,究竟上很多街头歌手并没有这么惨,如果真的太惨,也不会在街头卖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