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断见效后,吴透税以为,木焦山镇差人,理应把多扣押的30300000元,返还给他,不想,这一要要了十多年。”
约莫一个小时后,法院差人,拿着一本红色的册本下来给我看……
而这时,木焦山镇法院的大法官,法院副院长看着如此大的动静,也忍不住经验这我两句――
我坐在凳子上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右边裤袋,他们凶悍卤莽地把我拖下凳子,一个抢我手机,一个用力把我跌倒在地,并合力抢我手机,拳打脚踢,用脚用力踩我的手臂和前胸,把我踩在地上,并把我的裤子、衣服全数扯烂,右脚裤管几近全数扯开完,裤裤都暴露来了。
当然啦,法院差人,再三查阅都没有发明我有灌音,录相的环境,但为免拜托起见,还是把这台手机给毁了,给我一台新的,算了……
我倒也不客气,接过了鸡蛋,心想明天中午能够不消买菜了!
因而,就号令其他法院差人,上楼找法律根据。
但是,我一看,一样规定的是“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不得灌音录相的不异规定”。
“你好自为之吧”
我解释:“如果你不来要求查抄我的手机和私家物品,不触及我的小我隐私权益,我当然不会要求你出示事情证。”
不然难以显现“首席状师”到此一游的气势,让我晓得――
本来不是,而是直接把我扔出了木焦山镇法院……
下部分,中部分,上部分,部部为营,瞒天过海,窜改多端,敢问谁来行天理?
我不能闪现武功,不能应用,“知己神功”,不然,这些虾兵蟹将,如何是我的敌手啊!
“木焦山镇差人,在窥伺一起偷税案件期间,扣押吴透税40000000多元资金,吴透税,随后开罪并被惩罚金、充公不法所得等。”
终将超出石头!”
没想到,来一次木焦山镇法院,还能送新手机,还能送鸡蛋甚么的……
此时,这个自称是法院差人组的廉政首长,有些羞恼成怒,走到我面前,说我不共同他们事情,遂叫来几位法院差人要强行查抄我的手机和随身物品!
鸡蛋再脆弱,也是活着的生命。
我趁他们查抄我手机的空档,冲出大门,向在大厅的公家出示“状师证”,申明“木焦山镇法院”不依法依规办事,还强行扣押查抄手机,殴打我本人。
我一看――本来是“最高品级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250条的规定”!
这个长,阿谁长,都是长,长长混蛋!”
廉租房,公租房,商品房,房房价高,启事安在?节节登峰,想知哪时是绝顶?
“木焦山镇有一个贩子叫吴透税,名字固然叫‘无偷税’,但被差人弄的就是偷税案件……”
同时,他们再主要求我“不要把事情搞大,对谁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