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剑红尘录 > 疯僧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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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凌赏识着内里的大雨,喝着碗中的美酒,说不出的舒畅,他现在自傲心爆棚,他是真不在乎那所谓的天网追杀,因为只要手中的这把魔刀还在,他就不会怕任何人。在他看来所谓的天网杀手最多也就是会比那些所谓的精英堂的人强上一些罢了,跟之前阿谁吴老迈差未几,或者说在他眼中江湖上所谓的妙手应当大多都是跟吴老迈、孙禄堂差未几的技艺。

王凌嘿嘿一笑道“嘿嘿,起码我现在还是一个活人,既然我还活着就应当活的在乎些。”

骷髅的人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缓缓的拔~出了那柄铁钩。

王凌高低打量着这个黑衣人,他一身的黑衣,头上戴着一顶~褴褛的斗笠,如许的斗笠即遮挡不了雨水也遮挡不住他的面庞,这是一张肥胖的脸,瘦的几近皮包着骨头,眼窝凸起的很短长,两边的腮帮子也有些凸起,乍一看上去倒像是一个骷髅。独一能被斗笠遮住的只要他的眼睛,王凌看不到他的眼睛,也并不想看他的眼睛,因为他看清了阿谁骷髅人的手,那是一双干枯到近乎风化的手,即便是颠末端滂湃大雨的灌溉,那双手还是是那么的干枯蜡黄,不过这都不是关头,关头是这双手的仆人手中握着一柄钩。

王凌耸耸肩,无所谓道“既然不是你,莫非还能是我不成?”

欧阳情笑嘻嘻的为王凌满上了酒,苏轼则愣愣的看着王凌,他想不通之前一向与本身谈诗论赋的墨客,如何就俄然变成了一个刀头舔血的江湖人了呢?

王凌左手缓缓将腰上挂着的魔刀解了下来道“猎奇的事情很多,不过我最猎奇的就是他究竟能不能杀的了我?”说道前面半句话时王凌已然站了起来,向着屋外走去,不过却在靠近得胜楼的大门时愣住了脚步。

王凌此时终究看清了那骷髅人的眼睛,那双眼睛中充满了果断、固执,王凌乃至还在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牵挂,王凌不晓得那丝牵挂究竟是甚么,是对生的巴望,还是这凡尘的不舍,又或者是对在某处的某一小我的眷恋。

骷髅人一个好字出口已然冲了上来,他那柄铁钩横扫,目标恰是王凌的脖子。

骷髅人道“好”

没有谁喜好淋雨,因为大雨会给人带来酷寒和疾病,更何况明天如许的滂湃大雨。

“你能够尝尝。”黑衣人的声音干涩而沉闷,像是一面破了很多小~洞的大鼓。

欧阳情没有想到王凌会有如许的答复,她略微思考了一下接着便笑了,笑得像只小狐狸,眼睛里都泛着那种对劲的光“哼,不晓得就是不晓得,听好了,这件兵器的名字是‘拜别钩’”

王凌悄悄的站在雨中,他目送骷髅人拜别,终究二人都没有死,王凌的脚边有一只手,一只干枯蜡黄几近将近风化了的手,这是骷髅人的手。

但是阿谁黑衣人倒是站在雨中,任由雨点击打在他的脸上、他的身上,大雨已经将他满身都淋湿~了,但他还是站在门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石像。

王凌走回了得胜楼,这座楼的名字起得公然很吉利,只要在这座楼里喝过酒,那么与人比斗便会得胜而归。

王凌看着已经被淋成落汤鸡的骷髅人眨眨眼睛道“这么说来你是一个死人喽?不过我却不是,你看我不还活的好好的么?”

王凌又笑了,他笑得非常高兴,一边笑一边已经走入了雨中“哈哈哈哈,你说的不错,不过我却不会输,也不会死。”

此时欧阳情似是听出了甚么别的意义,因而问那抽烟的白叟道“白叟家,比来江湖上但是产生了甚么大事?”

因而三人持续喝酒,持续听白叟讲那些江湖上的故事,阿谁大辫子的女人时不时会朝这边看两眼,欧阳情看到的话都会浅笑表示,算是隐晦的表达对这组孙二人的谢意,王凌和苏轼则是持续议论他们的诗词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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