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晟轩的话安羡之自是明白的,他双手合十,在胸前一拱手,道:“部属定不负王爷之令。”
“你这么惊奇何为?”凌晟轩将信放在香炉里烧了,嘴上道,“到了我这个年纪,天然是要考虑结婚了。”
凌晟轩笑了笑,道:“你现在拿这来由敷衍我,再过段时候或许便不能了。”
凌晟轩勾了勾嘴角:“是吗?不若我马上遣人将你这番话传到洛静耳朵里,如何?”
安羡之俄然收起了孩子气般的神情,神采垂垂严厉。
安羡之嘴张大,眸子子提溜一圈,道:“但是你跟我说过的,小时候去云相家一起玩耍过的那位蜜斯?”
京中已有生闺女的人家悄悄猜想是不是安羡之有隐疾了。这下安家长辈更加焦急,可却也拿安羡之没体例。
这些年两人作为凌晟轩的左膀右臂,说话向来都不对于。洛静可没给过他甚么好神采,不过幸亏,上疆场之时,倒是能够将性命托付给对方的人。
“虽性子与小时候变了些,但还是标致。”凌晟轩说到后一句,有些对劲地看着安羡之。而后又想到甚么,道,“倒是云相另一个女儿,倒是与她小时候更加像一些。”
听得凌晟轩的话,安羡之面上悻悻然,道:“你都没结婚,我为何就要结婚了?我也只是虚长你一岁罢了。”
“琉璃国这是野心收缩,坐不住了。”凌晟轩轻笑一声,似是不屑,“临时盯着他们的意向,既然派人乔装过来,定是心中没有实足的掌控。弹丸之国也想与我国相争,真是异想天开。”
安羡之听着,眉头皱了下又松开,道:“现在他们军队的人在边疆被我们的人发明好几次,还特地乔装打扮,部属鄙见,怕是有非常。”
“自是有人背后撑腰,供应财力。”凌晟轩当然晓得安羡之想说甚么,便顺着话语本身说了出来,“十年前我晋国打败燕国,燕国土地肥饶,向来是敷裕之地,只是这好日子太久了的人,又如何会领兵兵戈?这一败,他们割城十座,黄金白银数十万两,想来心中非常咽不下这口气。既然本身的人不会兵戈,那就选一个会兵戈的小国,用来做马前卒岂不划算?”
“听闻这些年琉璃国国君大肆招兵买马,用的都是突厥的良品马,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安羡之也忍不住说道,“难不成他们觉得就靠着这些,就能攻破我大晋边防?”顿了下,又道:“他们虽将山鹰的地盘占了,可山鹰国也不过一隅之地,能有多高文用?这些年他们招兵买马,破钞庞大……”
“子博,洛静是个好女人,这些年她为何不肯回京,你内心该当稀有。”凌晟轩叹了口气,“若不是为了回避家里要给她安排婚事,她又何必驻扎在那艰苦之地。”
凌晟轩瞧着他俩别别扭扭这些年,现在也忍不住点破:“你可别奉告我,你一点儿也不晓得她是为了谁才参军的。”
“琉璃国国君一贯野心勃勃,十年前他杀烧劫掠山鹰人,将山鹰的地盘据为己有。这些年倒是没甚么动静,以他的性子,怕是韬光养晦想干出点大事来。”凌晟轩放动手中的手札,面上神采平平无奇,“父皇见他们识相没有来骚扰我国边疆,因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多年下来,早就让他们把本身养成狼了。”
“你甚么意义?”安羡之较着听出话里有话,“你……莫非看中哪家蜜斯了?”
凌晟轩抬眼:“云相的女儿。”
安羡之往前走了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