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经注 > 第5章 河水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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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出县西百二十里如州泉。东北流,右入东水,乱流,左会三川,整齐相得,东北同为一川。混涛历峡,峡即陇山之北垂也。谓之石门口。水曰石门水。在县西北八十余里。石门之水,又东北,注高平地。川水又北,自延水注之,水西出自延溪,东流历峡,谓之自延口,在县西北一百里。又东北迳延城南,东入高平地。
昔蒙恬为秦北逐戎人,开榆中之地。《案《地理志》,金城郡之属县也。故徐广《史记音义》曰:榆中,在金城。即阮嗣宗《劝进文》所谓榆中以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