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起家,凝睇着远方。那片广漠的大荒,曾经安葬了无数的尸骨,也安葬了他的畴昔。但现在,他看到了但愿,看到了将来。
谭凌晓得,本身不能再如许沉湎下去。他要为了那些死去的故交,重新站起来。
“我恨啊!”
谭凌开端以全新的姿势,去感悟生与死的终究奥义。他不再固执于修复本身的六合,而是开端摸索生命的本质。
他想找一个说话的人都不能,因为已经没有人了,一小我是那样的孤傲。
谭凌仰天长啸,状若癫狂。
“为何要逼我?”
不晓得过了多久,谭凌展开了眼睛。
不管谁看到都会以为这是一个完整疯人,没有了精气神,有的只是痛苦与野兽般的低吼,眼神狼藉,带着赤色,可惜这个天下除了谭凌在无任何生命,就连一根草都长不出来,
他悄悄的坐在那边,口中呢喃:“大师都不在了,为甚么我要活着?”
死海,不安好,仙帝献祭之地阴沉非常,渐渐恍惚下去。
至真,看本质,无相看有相,谭凌悟出本身要走的路,是生与死的终究奥义,他终究不再沉湎于畴昔,而是开端向前看。
谭凌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哀思,但他也明白,抽泣和懊悔并不能窜改畴昔。
在无尽的星空中,谭凌孤傲地流落,每一次扯开宇宙界壁,都等候能见到那春回大地的气象,但每一次都是绝望而归。但是,他并未放弃,因为他晓得,这是他独一的任务,也是他活下去的动力。
终究有一天,谭凌在进入某个规格极高的大天下后,感遭到了不一样的气味,在这片宇宙中有……仙!
这片宇宙还是是无生命之地,很严峻,除却十几位真仙外,再无其他修士。
那些人,那群映照在长空下的身影,是史上光辉豪杰的大集结,全数会聚在一起,统统英杰齐出,可毕竟还是没有克服天族,终究永久元祖与仙帝殇,皆战死,英魂心愿未了,郁气冷了热血,堵了胸腔。
谭凌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痛苦与气愤,但他也明白,纯真的痛苦与气愤并不能窜改任何究竟。他需求力量,需求变得更强大,才气够去对抗天族。
但有一天,这一片大荒中,悄悄出世了一株生命之草,它是玄色的,很不起眼,刚抽芽时只要指甲盖大小。
昔年踏入永久元祖范畴太仓促了,固然谭凌也走过本身的路,但那毕竟不是本身的路,只是仿照畴昔,以是没有踏出最后一步,他但愿走出一条与畴昔分歧的路,他放弃修复本身六合,而是去感悟生与死的终究奥义,天下、花草、生命都是会灭亡,会循环,蚂蚁与人的寿命比拟,昙花与人的寿命比拟,人算是神仙。
他与死尸无异,不想动,不想思,不想让心神复苏,只想如许沉寂的躺在冰冷的冻土上,不肯醒来。
谭凌晓得,他的路还很长,但他不再孤傲。因为他找到了本身的方向,找到了本身的路。
甚么形象,荣辱,这一起上他早已放弃了,想走就走,想倒下身躯就倒下身躯,因为这里无任何生命,没有谁会嘲笑他。
残存的仙级生灵,状况都不是很好,有些人的本源有严峻的伤,有些真仙竟尽显老迈与怠倦之态。
谭凌不晓得那颗玄色的生命之草是否存在了多久,但有一天,那株草终究枯萎了。
谭凌开端以全新的视角去对待天下,他不再固执于畴昔的道果,而是开端珍惜现在的每一刻。
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