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的电话还没有说完,就俄然挂掉了。我在电话里“喂喂”了半天,但是回应我的只要“嘟嘟”的响声。
除了凶手,我想不到其别人。但是,凶手为甚么不直接杀了这徒弟,而是给他留了条命。截肢了他的双腿,拔掉了他的舌头,这目标安在?但是现在不是思虑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又取出了手机给高山队长打了电话,让他叫着救护车一起过来。
我白了她一眼:“这就是你晓得的?你如何晓得凶手是在啪的时候吃她的头颅呢?这不也太变态了么?”
然后王可表示我把尸身放下来,她畴昔动员手套去拨弄尸身鲜血淋淋的头颅说:“死者的头颅有着较着的齿痕,不但表皮有,就连皮肉构造也能看出撕扯的陈迹。但是奇特的事,死者的头部并没有遭到重击,在未被啃食的其他处所,都是无缺的骨髓细胞。”
我顿时被她噎的哑口无言。
“你不早说啊,老娘我都出去有一段间隔了!等等,那点亮灯的处所是你吧?亮着两束车灯?”
“王睿,你们是如何来的丢失林,为甚么林子里,一点车轮的轨迹都没有?”
“得,如许给你讲吧!你看尸身头颅上的齿印,较着是凶手从下往上吃的。如果凶手只是为了吃尸身的话,为甚么会采取方才我那种这么难受的姿式?以是只能解释为他是在啪的时候吃的尸身,以是这也是我推断出凶手身高的来由。”
然后王可跟哄小孩似的来到阿谁小女孩的中间:“乖,mm,别怕,这个大哥哥都傻逼,别理他。”
王但是个狂热的尸身迷,看到尸身以后,要了手套就靠近尸身去查抄了。我是信赖王可的才气,但我还是跟了畴昔。王可在查抄尸身的死因,我倒是在看死者的四肢。
但是,前面的高山队长说了一句话,让我把思路拉了返来。
我还特地的查抄了一下他的伤口,我发明司机徒弟的双腿是被整齐的砍掉的,额,如何说呢,这个整齐的意义是司机徒弟的双腿是同时被人一刀砍下去的,因为双腿的伤口是在一个平面上。并且我细心的看了伤口,发明司机的被截肢的双腿大要很光滑,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就连肉皮都没有翻卷一下,这就申明,应当是一件很锋利的并且还很薄的刀片形成的。那么,这么薄的刀片是如何同时砍掉司机两条腿的呢,这刀很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