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叫利兹?”苏晓琪猎奇地看着金毛狗狗,她从小就喜好小植物,但是很少养它们,自从本身养过的狗死掉后,她就很少养植物。
费米在分开前,看了苏晓琪一眼,然后悄悄地关上了房门。
金毛犬利兹和顺地跟在两人的身后,他们来到最内里的一个房间,苏晓琪翻开门道,“这个房间比较敞亮宽广,我打扫了一下,只是前提所限,比不上你住的处所。”
那只金色的大狗听话的摇摇尾巴,跑过来,用鼻子蹭了蹭苏晓琪的脚,然后又跑归去,非常规矩地坐在地上,吐着舌头奉迎的看着他们俩人。
“那么,你要渐渐风俗。”年青人说道,“重新安插是有需求的,并且,费米会住过来。”
金发的年青人从沙发上抬开端来,蓝色眼睛看了她一眼,暖和地说道,“如何愣住了?”
苏晓琪走近时,他抬开端来看她,“利兹,过来跟艾丽丝打号召。”
不是说宠物长得像仆人么?为嘛是金毛啊金毛?BOSS在本身的脚本中不是大反派么?反派和财主之类不是喜好养德牧那种长得酷又有本性的凶悍狗狗么?
那只毛茸茸的金色大狗又跑了过来,奉迎的用鼻子蹭了蹭她的脚,伸出舌头,亲热地舔了舔她的手指。
那一头金发被风吹过,利落清俊。他悠然回身,几绺飘荡的金发在氛围中划过一道似真似幻的弧度,在那只毛茸茸的大狗跑过来时,蹲身搂住了它的脖子与之靠近,“利兹,真是乖孩子。”
“利兹很聪明,”他说道,“这段时候,它就奉求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