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堂堂奇葩公主,跟在母后身边一十六载,甚么样的俊男美女未曾瞧见过?别的临时不说,就我亲爹圣武天子,那就是大夏朝驰名的美女人,更别提赵王府里我那位长得祸国殃民,走到哪都能惹下情债的三堂兄!

黄袍怪俊美无双、无人能比?

那人未答,撑动手臂从青石上缓缓坐起家来,微微皱了皱眉头,也不睬会我,只抬了手去捏两侧额角。

难不成,这又是某一只醉了酒的妖怪?

肯定宝象国国王和王后已经安然还朝,我心中这才稍定,既然如此,想必那写了血字的帕子也已被王后带了归去,待王后醒来,便是不记得昨夜之事,只瞧见那帕子,想来也会细心查访扣问的。

我听得很有些无语,想了一想,又问红袖道:“那我父王和母后呢?可曾被妥当送回朝去了?”

我一个没忍住,问她道:“你刚才在那里?怎来得如许快?”

他闻言行动一顿,先转头瞥了一眼水中倒影,这才抬眼看我,目光重新一向打量到我踩在溪水中的双脚。

红袖敛了笑,很有些不悦地瞪我一眼,“公主这是说的甚么话?大王天神普通的人物,俊美无双,无人能比,那个不想靠近?”

不想这一瞧,倒是又惊了我一跳。

说完,也不敢去看那仍还本相着的白仙,仓促择了条巷子,狼狈而走。

我顾不上脚痛,只慌乱向那“白球”施了一礼,报歉道:“不测,不测,纯属不测。”

她一脸“少女怀春,满心神驰”的模样,我这辈子头一次对本身的审美产生了思疑,“你是至心想靠近你家大王?不是在谈笑话?”

他这一睁眼,我才发觉此人长得实在是好,特别是那双修眉俊目,实难刻画,便是与我那祸国殃民的三堂兄比起来,也几近毫不减色。我一时看得出神,竟忘了言语,直等他挑了挑眉梢,这才认识到与他间隔太近,忙就今后退了半步,结结巴巴地问他道:“你醒啦?”

红袖许是会错了意,闻言忙道:“公主莫怪咱家大王,昨夜里谷中来宾浩繁,又都是为了贺大王丧事而来,大王少不得要陪着多饮几杯,醉了也属普通。”

这都甚么乱七八糟的啊!

我这才放了心,干脆把另只脚上的鞋袜也除下,两只脚都放入了溪水中。溪水微凉,激得我不由打了个寒噤,可那脚上的痛感却也消逝了很多,我忍不住轻舒了口气出来,一边泡着脚,一面昂首去瞧四下里的风景。

就在离我几丈远之处,一块大如磨盘的青石上,竟是卧着一小我,远了望去,除却衣衫边角偶尔随风稍稍轻摆,那人竟是动也不动一下,好似睡死了普通。

就黄袍怪这模样还天神普通的人物,你当我眼瞎么?

我游移半晌,特地绕到那人身后瞧了瞧,不见尾巴,再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前来看,一张俊面棱角清楚,颇具阳刚之气,其上五官光鲜深切,如若刻画,就连两只耳朵也涓滴不见非常,瞧不出半点妖气。

红袖曾说过,普通妖怪醉了酒多数会闪现本相,便是道行高深的能保持人样,也多少要暴露些马脚来。

我惊得回身便跑,没几步,又一脚踢飞了个带刺的“白球”,就听得蛇妖在前面大声疾呼道:“公主谨慎,那是醉大发了的白仙。”

“是呀。”红袖点头,抬起玉手往床脚处一指,“就那,奴家在那做了个窝。”

先是一不留意在小径上踩到了条青蛇,我这里尚未惊叫出声,那条蛇却先从地上弹了起来,再落地便就变成了个青衣男人。他本向着我瞋目而视,待看清我的模样,态度顿时大变,连连向我作揖赔罪,只道:“不谨慎惊扰公主,抱愧抱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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