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道们,上架万更了这么久,存稿早已弹尽粮绝了,五一这几天我出门玩耍,以是没存下稿子,先放上一更,这字数少了点,下午两点之前放上二更,二更五千字以上!
上一回,她给他写诗词,他问她,是否她的原创,她否定。
“天真可知甚么才叫昏庸?”凤云渺的语气轻描淡写,俄然便抬起了手,苗条的指,撩起颜天真的一缕头发在手中缠绕把玩,“昏头昏脑,毫无才调,这叫昏庸,而我,惊才绝艳,文武双全,独一的缺点恐怕就是迷恋美色,这能叫昏庸么?嗯?”
“这首极乐鸳鸯不错,唱来给我听听?”
“不是我所写,我可没这么有才,能写出这么多好歌曲的都是人才中的人才,此乃传家之宝,祖上传播下来的,除了我以外,可不会有别人晓得。”颜天真笑言。
讨厌公子莫要瞧呀,奴家衣裳未穿好呀
真是太……
颜天真靠在他的肩头上,悠悠道:“现在的你,还并未接下江山这个担子,是以,说话总那么云淡风轻,可比及将来有一天,你也负担起管理江山的重担,心态想必就会有所分歧,我了解每一个看重江山的君王,但凡是明君,都会把江山社稷放在第一名,而云渺,你却要将美人放在第一名,你这么说?不怕外人笑话你昏庸?”
“比不上你都雅的,都不能称之为美色。”
凤云渺听闻此话,桃花美目顿时变得幽深莫测。
凤云渺仿佛看出了她的不安闲,低笑了一声,道:“也罢,既然天真感觉累,那我就不强求你了,这今后的日子还长着,总有机遇听你唱给我听。另有,记着我说的话,这里头几首泛动的歌曲儿,决不能在外人面前唱,不然……呵呵。”
做都敢做,又何必怕说唱?
颜天真说着,走到了桌边坐下,将果盘搁在了桌子中心,揪下一颗圆滚滚的荔枝,剥开了,便放在了一旁的小碗里。
凤云渺抬手,轻抚上她的头。
但是如何才气够反对
有目光的就是迷恋美色,没目光的就是迷恋女色……
她朝着凤云渺微微一笑,将手中一颗刚剥好的荔枝,递到了他唇边。
俄然一个不经意间,瞥见了床榻前的一本书册,上头几个清秀的大字:歌词本。
有人爱江山,如宁子初。
凤云渺顿时起了猎奇心,起家走向床榻,抄起那本书册。
来啊,欢愉啊,归正有大把光阴
“再说了,我这本书上,也不满是这么泛动的歌。是你刚好翻到了最后几页,你再往前翻翻,前面那些都非常端庄,想想我在四邦交换会上唱的,红颜旧,牵丝戏,哪首不好听?都端庄的很,还都好听到爆炸。”
颜天真又一时语塞。
有人爱美人,如凤云渺。
“这歌曲是我祖上传播下来的,我怕记不住,便记录在书册上,这么一来,不管多少年畴昔,我都还能记得这些歌词,书册轻易泛黄,等将来我有了孩子以后,便让他们本身重新誊写一份,代代相传,这么好听的歌,可不能失传。”
调调还是不错的,只不过,意义有些太露骨了。
凤云渺唇角的笑意淡淡,“迷恋美色这个词,一方面是用来贬低男人的德行,一方面又是用来评价男人目光的,若随随便便一个庸脂俗粉都能称之为美色,岂不是好笑?真正迷恋美色的人,目光必然极好,至于那些目光差劲的,只能说是――迷恋女色,女色与美色,有底子上的辨别,前者,是个能看的女的就成,后者,要求可谓极高。”
真是放浪啊。
“云渺,在我面前,莫要跟我假端庄,我尽管歌好不好听,词写得有多泛动,我都不在乎,现在这世道,人老是喜好装端庄,有些事,做的时候倒不感觉有甚么,拿来唱就成了低俗,那么,他们做那档子事的时候,我能不能说他们很肮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