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给公子按背的时候,非常不测。他的身材触感甚好,早已不似当年抱病时那样,手按下去满是瘦骨。我触碰时,能感遭到躯体松散的起伏,但又不似干粗活的莽汉般纠结。
占据了石燕城后不久,荀尚向朝廷报了大捷,留下守城的兵马,率雄师浩浩大荡地班师回凉州。
荀凯自是对劲不凡,见了人连眼睛都长到天上。不过在回师的前夕,他喝多了,不甚跌到了沟里,第二天赋被人发明。这一跌非常重,像被人狠狠殴打过一样,头上的淤青直到回到雒阳还看得出来。
慕容部的兵马跟从秃发磐,历经大半年的交战和疫病,又撤退至此,本已民气浮动,冲突渐生。本日战事不顺,秃发磐又责备慕容部不力,令慕容显亲身领兵上阵,慕容显便干脆反目,杀了秃发磐,带上姊姊和慕容部众回了北鲜卑。
我不知他为何会有此想,道:“也许是。”
桓瓖点头:“你怎这般无趣。在行伍中吃了数月糗粮,莫非连好菜也不驰念?”
他说:“遮胡关只要子泉千余兵马,粮草辎重皆在遮胡关,鲜卑人新溃,我恐有失。”
“这般不当,”公子却道:“不管何人,离了马匹便须得跋涉归去,更是费事。霓生,你与我同乘。”
公子点头:“那不敷。那点才名,不过是世人消遣之物,我要成为我祖父那样的肱股重臣。”
才回到武威,朝廷的圣旨就到了,封荀尚为太子太傅,令他领幕府归朝。雄师自是留在了凉州,回程之时,一起护送的还是雒阳的骑卒。虽经历大战,只剩下了三百余人,另有很多伤兵,不过既是要归去论功行赏,天然士气昂扬。
荀尚运气甚好。
直到鞠问俘虏和伤兵时,世人才得知原委。
我忍不住说:“公子,那老丈是个渔人,若遇得刮风下雨或天寒地冻,他也只要粗衣浊酒,还须来垂钓充饥。”
我讶然,道“公子已是拔萃。”
不过不晓得是不是穿了铠甲的原因,公子的腰比我设想中更健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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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不耐烦:“交战在外,有甚体统不体统。再迟误些,便要入夜。”
我的手环在公子的腰上,却忍不住朝前面瞥了瞥。沈冲骑在他的顿时,正与旁人说着话,神采如常。
那身鲜卑女子的衣裳我没有脱掉,一来世人新到,城中连块多余的破布已没有,二来,鲜卑人不管男女皆可骑马,这身衣服并无妨事。
我走畴昔,在他身边坐下,给他捶背。
荀尚对沿途各处的接待非常受用,以是这一起自是比来时舒畅。不过公子仍不喜好,每至宴饮,大多称病不出。
我问:“为何?”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慕容部世人马在叛军中占至大半,没有了秃发磐,又失了慕容部,剩下的人天然也如溃决之堤,虽决死抵当,仍一败涂地。
如果我搂着的是沈冲就好了……我唏嘘不已。
“记不清胜负。”公子道,“只记得到处是血,刀都钝了。”
固然他被人劫了营,逃窜的时候印绶都没带上,还丢了一只鞋,但仍然捡了个大胜。
说来奇特,自从大胜以后,公子便将他的刀剑收归入匣,甚少佩带。每到夜里,他也不再拿出来擦拭玩弄,而是坐到案前,或清算文书,或记下白日有感而发的诗赋。
“你死我活,有甚可踌躇。”公子道。
没想到颠末这两日,公子考虑事情变得全面起来。
公子没说话。室中温馨,我只能感遭到他呼吸时,脊背在我的掌心下贲张。
不过,荀尚不承认秃发磐是死于内哄。他坚称秃发磐是被他的儿子荀凯攻入石燕城时所杀,除了人证,另有一具被砍得认不清模样的尸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