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桃李满园春 > 第29章 骨秀意清

我的书架

沈七郎姓沈名洵,现在在国子监读书,却说刘湛这世的年纪只比他小上两岁,在来云州之前,刘湛的发蒙恩师恰是沈洵的六叔,以是刘湛与沈洵也算是旧识。

林氏乃是卢成山的老妻,便是崔氏也要敬让几分的,孟氏与崔氏年纪上差不太多,常日里干系就不错,宁博容也是见过很多次了。

“对了,阿洵你到这里来是――”

沈七被他说得脸都燥红了,白玉般的皮肤染上胭脂色,闹得场上的妇人们都笑了起来。

不得不说卢家的基因还是不错的,卢成山儒雅明朗,很有风仪,林氏年青时也是出了名的世家美人,卢毅虽在学习上没有多少资质,长相却非常出众,是以一样色彩极好的孟氏身为尚书之女,却肯下嫁,这生下来的卢令仪,天然姿容不凡,可见长大了绝对是能够秒杀一众女子的漂亮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

“真想不到4、呃,九郎你竟然来了云州。”沈七差点儿就脱口而出四郎这个名字,因刘湛在皇家行四。

想了想便将这几张春联拿着,一道到崔氏那边去,也好给崔氏看一看。

沈七冰雪聪明,立即就明白了,转而笑道:“是,曾在都城与楚九郎有过几日同门之谊。”

“又下雪了呢。”宁博容笑着道,转眼就看到了坐在崔氏旁侧的林氏和孟氏。

特别这沈七郎表面实在太具有棍骗性,恐怕就没有长辈看了不喜好。

“阿洵,真是好久不见。”刘湛却上前一步,微浅笑道。

在刘湛的话音刚落,宁博容心中就呵呵一声:

“阿母!”脆生生地叫着,崔氏一见她来就笑着招她畴昔将她搂在怀里,“内里可冷?”

但这点儿风采他沈七还是有的。

至于孟氏之子卢令仪,却只在两三年前见过一次罢了,当时候他还是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儿,现在竟有些少年的矗立之姿了。

……顿时又感觉本身真是白搭劲……并且,跟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争风妒忌,争风妒忌的工具还是个七八岁的小丫头?

唔,不过……她家二哥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已经开端喜好板着脸装严厉了。

沈七郎出身潞洲沈氏,同庆和崔氏普通,都是连绵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比起崔家的垂垂式微,沈家却合法昌隆,而崔氏的一名堂妹曾嫁进了沈家,说来倒是沈七郎的伯娘,是以拐来拐去,沈七郎也能叫崔氏一声姨母,虽只是远亲,连堂表姨母都算不上,但好歹也能扯上点干系。

崔氏笑得更欢了,“阿青,方才阿容不是正同楚九郎一块儿写春联吗,拿来我看看。”

“宁家mm和九郎你的字果然比我要好很多了。”口气中到底有几分感慨,“看来我还需更加勤恳一些才是。”此句完整出自至心。

“这沈家七郎乃是我家的远亲,也不是外人,阿容你便唤他一声表哥吧。”

若论长相的都雅程度,不说卢令仪不逊于他,刘湛更是胜他两分,但这气质,却难以言喻,这沈七郎身上,有种世家大族用玉器丝竹、斑斓绢帛、熏香贵米养出来的文雅雍容,使他穿戴简简朴单乃至称得上朴实的青色袄袍,只用一支白玉簪束发,却比穿戴上要邃密很多的卢令仪更加出众,明显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却已然有了几分风华无双。

宁博容这一笔字,是一日比一日超卓,拜这远超浅显女子的力道和练武以后邃密的节制力而至,她的字形方骨秀,不失婉约却苍劲内藏,便是宁盛都夸过的,现在虽还显得稚嫩,假以光阴,却一定不能独成一家,书这一项,哪怕是昔日读书最为出众的宁博闻,都要减色于这个小女儿的。

在国子监中同年的甲字班,书之一道,再无人能出其摆布,便是夫子也经常夸奖于他,现在竟然见到两个比他小的字写得这般好,这像话吗?

推荐阅读: 叶凡唐若雪     高手下山:冷艳总裁独宠我     伯乐之眼     第一宠婚:总裁的心肝宝贝儿     穿越种田:秀才老公太凶猛     万蛊毒尊     婚不成,情难就     重回六零年:娇妻的奋斗生涯     重生之他     我能摸摸你的财神光环吗?     [古穿今]影后的吃货调研报告     亮剑:开局手持狙击大炮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