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翔咧着嘴,悄悄吐了个槽。旋即又抬起了手,在白马有些犹疑的眼神中,渐渐的将手心切近了它光亮的马额处。
俏脸上还挂着一道道污垢的陈迹,戈壁迷彩服上亦是黑尘斑斑,但佩姆科娃倒是暴露了孩童普通天真的笑容,涓滴不忌的搂着白马苗条的细颈,又蹦又跳的,仿佛白马能听懂了她的话,就是天下第八大古迹普通。
而那白马就站在那边,任她又搂又摸的,还谨慎翼翼的,恐怕会踩碰到她……
丁翔喃喃了一局,刚才的“两心相接”,已经胜利的对白马停止了浴体启智,也能够说,它现在才气够称之为是真正的“灵马”。
幸亏,被浴体启智了的白马,并没有让他绝望!
人类修灵,有士、能、仙等数个境地,天马亦然。同为天马,也会分个三六五等不是?而明显,这匹白马……都雅是都雅,但在修灵一途,它连丁翔这个初窥门径的最低层灵士,亦有着大大的差异。
将白马启智,是眼下丁翔必必要做的。唯有启智以后,才气与其在神识中停止相同,才气有机遇更多的体味一下这方“化外之地”不是?
超强的磁场、赤色的闪电、乃至是这处如桃源般的葱茏山谷,还真是说不准,前面是否仍埋没着未知的伤害。
饶是如此,但丁翔还是感觉:白马,并非是纯血天马。哪怕是它仅凭形状,便要比所谓的汗血宝马,要英挺俊拔很多;看其眼神,也仿佛要灵动很多。
“尼玛,这特么是要天马才见了鬼了,这底子就是这匹宠物马!”
这不是废话吗?
报酬万物之灵长,这话倒也没错。可有些歧义的是,这句话里的“人”是指修灵之人。
荣幸的在最后的关头,以“告别之吻”激活了混血妞的体内灵根,使得他们逃出世天,制止了被赤色闪电化为骸骨的了局。
地球上的“死地”浩繁,但这里,却始终没有被发明过。哪怕是在监控卫星满天飞,连一辆汽车的行驶都逃不过精准定位的期间,这片山谷,却仍然是一片化外之地、安宁之地、避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