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马牧场 > 第三三二章 不争则大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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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

这老货一刻不贬损他几句,就不舒畅斯基。

可丁翔倒是悄悄感慨:这妞才是真聪明呀!

“绣绣终究碰到敌手喽……”

可纯血马的代价,当然不是以毛色定论,它们需求表示的,不过是那短短的两英哩全速奔驰罢了。跑的快,就是良驹;跑不快,就是驽驾,说不定还会送到屠宰场杀了吃马肉……

佩姆科娃不是中原人,亦没有中原血缘,却仿佛又深谙中原的人伦天道。

同为国宝,大熊猫卖力卖萌,而龙马则卖力……征服天下!

“不关?不关持续听你打击我呀?”

马背上抱着混血妞的丁翔,似在自言自语,但实际上倒是在神识中与白马交换着。说出来,是因为……是混血妞激烈要求的。

但……聪明如佩姆科娃,倒是甚么都没有提,只是灵巧的偎在男人的怀里,不时奸刁的在丁翔多日未打理、已经长得胡茬丛生的下颌上摸上一摸。

对于丁翔来讲,马匹的毛色亦非常首要。

丁翔啜了啜牙花子,家里有了两个一样聪明绝顶,亦一样兰心蕙质的女人,真不知是喜是忧!

对它们,实在丁翔也蛮有兴趣的,只不过听老马说:这些家伙宁肯龟缩在树林当中,也不踏足草场一步,可不是因为它们怕了天马,而是惧于昔日大能的通达无穷,恐怕触怒神威罢了。

阿哈尔捷金马中的所谓白马,实在亦是偏淡的灰白毛。

毕竟,天山龙马的存在,除了丁翔以外,大多数中原人也不过是在传说中才气听得支言片语罢了。没有了“龙马”的对比,“蛟马”也足以傲视环宇,冠绝于世。

而对于爱马人士来讲,真正的宝马良驹更是万金不换。无疑,白马斯诺不管从任何一方面来讲,都可谓一匹环球罕见的骥骜,称之为“环球第一”也并不夸大。

老子曰: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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