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马牧场 > 第十四章 鹿……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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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打靶以后,丁翔让报酬之冷傲的枪法,也使得老兰斯开端放心的构造打猎野猪的行动。可惜,全部猎装,是非枪齐备的丁翔跟着兰斯爷俩在那片广漠的丘陵地带转悠了好几天,连根大野猪的毛都没找到。

倒是碰到过一只猞猁,在200外的对准镜中看到它蒲伏着逼进猎物,一只灰野兔。食指已经搭在扳机上的丁翔踌躇了一下,便被长着黑毛立耳的大师伙警悟的逃脱了。

第二是夸特马号称天下上最优良的牧场马,它松散的身躯非常的合适牛仔活动。比方:绕圈、截牛、绕桶、套牛犊等。同时,夸特马的哑忍性也非常的好,它能够一天都呆在牛群旁而不会感到烦燥。以是,在美帝,夸特马也被牛仔们称之为“最密切、最值得依靠的火伴”。

压着嗓子,丁翔轻笑一声,伏在地上,以一颗枯倒的老树为架,稳稳的架起HK33,换到单发形式,对准了一百五十米开外的小河边,正在喝水的鹿群中,一头最为高大、鹿角也最标致的北美驼鹿。

丁翔翻了个白眼:“算了,我本身来,你清算好那鹿头就行!”

结实的驼鹿还没有死去,嘴角吐着血沫,呼呼的喘着粗气。丁翔踌躇了一下,还是在猎装的上衣兜里取出了一把折叠猎刀,在驼鹿颈上的枪口处狠狠的扎了下去,然后再顺势一划,将半个脖颈完整的割开,送了这头不利的驼鹿最后一程。

“好的,兰斯大叔,我们来了!”

好吧,丁翔咧着嘴有些怜悯的摇了点头:“拉姆,你实在是太单蠢了!”

幸亏,有拉姆在,一番鼓动以后,“BOSS的房间里还没有一副过得去的鹿角装潢呢”,非常强大的来由终究压服了老兰斯不再纠结甚么猎鹿答应,板着脸走到一旁愁闷的抽着烟斗,只当着眼不见心不烦了。

看来,这只荣幸的小猞猁恰好钻了个空子,荣幸的获得了一片无主的地盘。

拉姆暗笑着给了丁翔一个飞眼:“BOSS,看你的枪法了……噢NO,那应当底子没有甚么牵挂的。”

不过,苦尽甘来、牧场收成的季候仿佛就要到了。

牧场太小,真正的牛仔也只要兰斯父子两个。以是,蓝星牧场中的马只要不幸的两匹。究竟上,就这匹老马,也都是上一任牧场仆人留下的。

正如拉姆所言,别看丁翔已经做了三年的牧场主,可马厩这个处所,他还真是很少去的。

若不是丁翔还向来都没有打过鹿,想必,连那头顶着十多个叉鹿角的大驼鹿,老兰斯都会禁止其开枪的。

“丁,如果这个家伙敢入侵牧场,我是不会留手的。但在这片山林里,它应当遭到庇护。”

老兰斯说,这是只未成年的猞猁,应当是刚来到这里不久。因为半年前,曾经有一只猞猁就在这四周被拉姆干掉了。

“丁,你是对的。猞猁的滋长力固然不弱,但在欧洲,因为耳朵上竖起的黑毛,它们曾被以为是妖怪的化身。在上个世纪之前,就几近已经被灭尽了。而在北美,它们身上代价不菲的毛皮,也成为了它们的原罪。几十年前还到处可见的这些家伙,现在越来越丢脸到了。”

“噗!”

猞猁亦是此中之一。只不过在牧场四周呈现这类植物,可并不是甚么好动静。在食品贫乏的季候,这些像极了大猫的家伙,连身形比其大很多的鹿类都敢猎杀,更不要说牧场中的羊和小牛犊了。

“BOSS,干得标致!”

丁翔的嘴角抽了抽,也没心机去改正这货的中文发音,“哇噢”怪叫一声,关上步枪的保险,跳起来高高的跃过那截枯木,缓慢的向河边跑畴昔。

“对了,拉姆,不能只要个鹿头吧?鹿身上可都是宝,鹿肉就不说了,鹿血、鹿皮……OK,说这些你也不懂,别的就算了,阿谁鹿……大炮给我弄下来,那但是绝对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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