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么个噱头,大师一起上相处甚欢,听及丁翔还是养马的妙手,大师伙就更来了兴趣。
长途驱车近两千千米,一起上风驰电掣,却也萧洒旷达。丁翔见地了这些公子哥们的豪侈作派,也与他们此中的几个结成了不错的朋友。
正所谓三代出贵族。
“必须的,丫的跟人家一比,我们这儿,美满是一群土老帽,逼格不敷呀!”
在那辆宾利添越车上,几个“鹰友”筹议了一番,最后决计了下来。以是,在车队还没到J省的时候,“雾里白”的优先认购权,就已经归属了丁翔。
不过,他们的马,大多是毛色标致的蒙古马,体形略大一些的美帝夸特在他们的眼中,已经算是“高大上”了。
跟着村民来到老杨家,祖上曾是宫中御用鹰把式的老杨面如缟素的躺卧在床上,听到排闼的声音,就如受伤的野兽普通,沙哑的吼了起来:“不卖,给多少钱也不卖。这只鹰已经熬废了,如果它不死,我明天就把它放飞了。”
“杨徒弟,能让我看看那只鹰吗?”
“这不已经出去了吗?要不我们此次……把那只雾里白让给他?让他也是个不差钱的主。”
没人还价,并且是现金买卖,很快小海东青们便各有了新仆人。
但丁翔倒是在老杨的话中,听到了苦楚,一种豪杰迟暮般的老景哀痛。
至于更加骏逸的阿拉伯马和纯血马,那都属于专业级的,玩票性子的公子哥们养不起、也养不好。
可出乎鹰友们料想的是……鹰屯中待售的海东青倒是真有几只,多是一年生的麻黄,行话称其为“秋黄”,这是最轻易抓,也好顺服的幼鹰。按照品相,售价一万至几万。
“没有效了!它已经将近饿死了,就算我承诺卖给你,你也救不活它了。”
或许是丁翔与其别人分歧的语气和较低的姿势,打动了老杨,这个朴素的黑瘦男人转头抹掉了眼角的那一滴浊泪:“我向来没见过这么桀骜的鹰,它的眼睛就像是能看破人的五脏六腑普通,让你不敢与它对视。我现在才明白,它从一开端就底子没有要屈就的意义,它早就抱定了必死之心。我不该把它熬到五天,三天的时候,就应当放飞它,是我害了它……熬了一辈子的鹰,没想到老了老了,却还是贪婪不敷。如果被祖宗们晓得,我害死了一只真正的神鹰,等我死了都会被踢出祖坟的。”
众所周知,捉到鹰后,驯鹰的第一步,便是熬鹰,这是一个极其辛苦而艰巨的过程。想要顺服一只矛隼,起码需求三至五天,在这段时候内,鹰把式与矛隼要同步的不眠不休,相互对视,直到矛隼因为疲饿交集,而不得不平服,开端食用鹰把式喂给他的肉,这才算过关。
“打土豪、分地步,我最喜好了”
养狗、养鸟、养鱼,还养马,现在又来跟他们去买鹰……“这尼玛,必须把他拉进鹰友群来,不然我都感受我们这群太LOW了。”
“哈哈,群主贤明!”
一匹品相上佳的高端跑马,其代价可不比甚么法拉利、兰博的便宜。并且传闻丁翔的跑马已经在肯塔基大赛中拿到过冠军,这帮人立即暴露了俯视的目光。
但大师最为正视的那只“雾里白”却出了些题目。
带路的村民无法的苦笑,“鹰屯”卖鹰,严格说是违法的事。要不是这里孤介偏僻,地盘的收成也是日渐微薄,村民也不会用家传的这项技术去调换财帛的。
……
春秋相差未几,论及土豪……丁翔如果豪起来,这些指靠着父辈蒙荫的家伙,怕是拍马难及。加上范老三本就是“圈里人”的身份,鹰友们对于丁翔倒是一点也不架空,还嚷嚷着今后组团去美帝打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