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仙不信命,却笑着承诺,有钱了必然带徒弟去最好的北里,喝最辣的酒,玩最好的朱雀瘦马,吃最肥的江南乳鸽。
“那徒弟把抓鬼降妖骗来的八十几两银子一股脑给了她,为啥只听了一首‘茶花女’小曲?,干吗不尝尝?上醉香楼见到牡丹女人时,我但是看到徒弟暗自吞了口水的。”
小的却有个名字,也有姓。许小仙。名儿过于女人气,很配他那张脸,但他不喜好,厥后传闻是徒弟取的,便欣然接管了。
枭雄末路?
当时另有一头青丝的道人抱起许小仙,一步百丈,眨眼间便来到城外黑水河上,黑水河冰冻三尺,道人一脚踏碎河上百米坚冰,低吼一声‘剑去’,背上小钟馗桃木剑直冲云霄。
“回家?”
许小仙大病初愈,留下了病根,四肢百骸窍穴气机呆滞,十之七八的经脉分裂。
三尺小钟馗桃木剑归时已有百丈大小,气势无匹,银色闪电缠绕剑身,伴随雷霆,银河倒挂之势直插河心。
另有一头青丝的道人却一剑白头。
行万里路,从小便吃百家米喝百家水,学富人坐姿走态,看升斗小民嬉笑怒骂,数大雁南飞北归的轨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半大孩子,对于情面变乱的拿捏天然比同龄孩子来得熟稔。
老羽士却反行其道的教,要求字形必须刚正,笔划也得平直,落笔却力求劲透纸背,一笔一划需铁画银钩,不求心如止水,只愿心中最豪情万千全数付诸笔端。
剑去。
……
许小仙生得姣美,鼻直唇红,眉心一枚鲜红枣核胎记便将这张阴柔小脸,刻上了超脱灵动的画龙点睛之笔。
“徒弟试过?”
那里不晓得徒弟那点谨慎思,就连徒弟常常念叨着小娘儿胸口那两坨肉看着碍眼实则烧心,小婆娘花花肚皮儿上的那些神仙活儿比神仙还神仙,本该是大人该参悟的玩意,许小仙却都晓得。
河床上有个青衣男人包裹在一个透明气泡里,张大嘴巴,还来不及张口痛骂,便被一剑授首。
这便是许小仙目前能设想大家间吃苦的极致了。
他晓得,客岁还未曾白头的徒弟最好这一口。
转眼三年。
百丈巨剑所到之处,坚冰碎成齑粉,河水刹时被抽暇,直至河床,构成一个真空位带。
就连在南瞻部洲独占鳌头一支寒梅傲枝头的那份底气,也变得词纯意虚。
“徒弟,醉香楼的牡丹女人怎的看着那么清纯,难不成一夜八十两,还卖艺不卖身?”
一剑返来,模糊有小天劫之势,无坚不摧。
传闻天颠峰抱朴宫望仙台,离天三尺,举手摘星。
………
日升起,日落休。
楷书籍就是,形体刚正,笔划平直,可作表率。有字中君子之称,落笔中规中矩,中正平和,给人一种心如止水的意境,学子情愿学,先生情愿教,也恰是看中了这点。
老羽士说来也奇特,满头银发,光看脸说是三十岁能够,四十岁也行。至于名号,他都忘了,小的也不固执,从心底里认定了老羽士的名字本来便是徒弟。
去时,悄无声气。归时,动地惊天。
九年,九万里路,不快也不算慢。
老的以发束发,一身粗布麻衣,一柄小钟馗桃木剑,一双洗了又洗的布鞋。一头刺眼银丝混乱随风飘荡,没有半点出尘意味,反倒有些老树落叶般带着点苦楚。
“门徒诶……你可曾见太小偷往脸上贴,‘我是贼子’?婊。子嘛!就和小娘一样,开门见山一蹴而就有个卵的味,还是半推半就越欲拒还迎才有念想哩。”
黑水河青衣男人本是一尾青鲤,一千年前曾有大昆仑仙子游厉黑水河,不经意丢了两卷《老子想尔注》引气、吐纳篇在河里,青鲤鬼使神差的学了道法,进度虽慢,用时千年,上黄庭已修出妖丹,模糊能化作人形,不出三十年更有望龙门一跃,化身为蛟,未曾想无端暴毙,被人开颅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