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
“拯救!拯救啊……!”
女孩神采惨白,一只脚被一根树藤缠着,裙摆一片狼藉,倒垂而下,完整起不到半点讳饰的感化,刚好暴露了内里粉色的底裤。
叶欢晓得这只长舌女鬼,怜其出身,倒也没有将其打死。
“不过,老混蛋说内里的天下长得都雅的女人可多了。”
用小尼姑的话来讲,老混蛋说的话连一个标点标记都不能信。
之前的时候叶欢可没少偷看小尼姑沐浴,对她身上长了几颗痣天然记得清清楚楚。
并且叶欢早就看出来了,这女鬼要真想害人,面前这个长裙女孩早就没气了。
这座山名叫雷公山,坐落在苗疆山脉的最深处,被誉为全天下巫医的发源地。
同时,因为惊骇和自我庇护的本能,林依依伸手就向叶欢脸上抽去。
“啥有缘人啊,我看小尼姑就是我的有缘人。”
叶欢倒是有些愣神,古怪道:“奇特,这荒郊野岭的如何会有人?”
叶欢翻身跳下青狼的背,摆了摆手:“小青,你归去吧,记着我的话,照顾好小尼姑。”
不一会儿工夫,叶欢就来到了呼救声不远处,昂首一看,破口就骂:“我靠,长舌鬼,公然是你搞得鬼!”
声音非常尖细,听起来也有些衰弱,看来对方是吓得不轻,并且每喊一声那气味就会弱上几分,乃至另有些沙哑了。
“嘤……”
老混蛋说叶欢就是雷公来临,但想要找到天书完整天帝的任务就得去找有缘人,而阿谁有缘人的胸口有一颗痣。
叶欢跑到女孩身边,快速查抄了一下女孩的身材,发明除了被长舌女鬼缠住的脚腕有些青紫以外,倒也没其他题目。
说完,脚下生风,仿佛猴子般在密林中窜了起来。
也正因如此,叶欢现在可谓是百毒不侵,铜皮铁骨,更是练就了一身捉鬼降妖的本领。
自打叶欢记事起,被他称为老混蛋的师父就跟狗皮膏药般粘在雷公山深处的尼姑庵里,每天除了各种奉迎老尼姑,就是逼着叶欢吃些乱七八糟的香花毒花毒虫,乃至还常常把叶欢扔在一个披发着腥臭气味的大缸里浸泡。
叶欢边喊着,三步并做两步冲到了不远处一棵大树上面。
嘀咕了一句,叶欢俄然想到了某种能够,冷哼一声:“必定是那只长舌女鬼,老子没弄死她是老子仁慈,现在竟然敢忽悠老子玩?哼,看老子把你的舌头扯下来当鞭子耍。”
此时,叶欢看到一个穿戴红色衣服的女人正蹲在树上,嘴里吐出一条三四米的长舌头,那条长舌头恰好卷在了长裙女孩的脚腕处。
俄然,远处传来女子呼救的声音。
但是,女孩子是摔晕了,当然,或许是吓晕了。
“你这女鬼都死几百年了,老子看你不幸充公了你,现在竟然还想杀人?的确是鬼胆包天呐!”
只不过在叶欢的眼中却有些不一样。
但是没有体例,此次老混蛋说甚么也要赶叶欢下山,还奉告叶欢如果没有找到有缘人,就不能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