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偷香窃玉4 > 第一百十四章: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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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喜好狼这类植物的,他们孤傲的行走于黑夜中,不喜好群居,因为不屑。在仇敌最疏松的时候建议致命一击。

“林杰,他们都叫我林哥。”我不卑不亢说道,我晓得,我要被热诚了。

“如何了林哥,方才不是嚷着想大哥吗?现在如何一句话都不敢说了?”一个穿拖鞋的混子走过来,竟然抬起了脚,还脱了鞋,主动把臭味难闻的脚底伸到我面前。

“哈哈,这主张不错,我这鞋底都快磨掉了,林哥也要过来舔吗?”

那是狼王,猛虎狮子不怕它,但却顾忌它。

“你说你想当年老?”好多人都停下了手头的事情,朝我走来,我瞥见一小我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问我:“你叫甚么?”

看着他,看着他恶心不堪的脚底,我感受我的神采变了,神采变的阴晴不定,由红变紫,再由紫变成了惨白,最后,又变成了现在的天然色。

“我们这里,向来没有大哥!”

“是吗?”那小我笑了一下,啪的一声,将脚放在一块大石头上,指着他的鞋子说:“林哥,你把我们每小我的鞋底都舔洁净了,我们就认你当年老,如何样?”

听了刘彪的话,我偷偷瞅了一眼耳钉男,很快的,我的神采就变了,拉着刘彪去了内里,问你们为甚么都不待见耳钉男,他此人挺好啊?另有你是三把手海哥的儿子,如何也怕他,怂比。

我笑了笑没说话,而是持续走了出来,那边,堆积着好多打手。

我是不夜皇城里春秋最小的,在此之前我也没有打仗过夜总会这个行业,只不过有了楚姨这个硬硬的背景,才气坐上这个位置。

时候在走,民气在变,我已经不是之前阿谁一句话就能被激愤然后干甚么事都不顾结果的林杰了。我晓得进退,我正在朝成年人的体例进步,并且前路也快摸清了。

这些都是混子打手,他们的字典里向来没有让步和臣服两个词汇,残暴,才是他们的赋性。

我是狼王,而他们,是白眼狼。

而我还是笑着说,之前没有不代表今后没有,现在不是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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