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是,哪怕是郑少淳这类元武顶流大族的嫡裔公子,要想吞服此虫,也只能亲身赶到西流山来。
“高二哥,有一件事想请你帮个忙,或有不小的风险,不晓得你是否便利?”
且还必须是夜间,因为雄虫求偶的时候,恰是夜间!
唯有如此,方能以闪电之势一举捕获十对以上的螳萤,达到彻夜出城的目标……
但明天,明显统统都将分歧!
不过,他只是沉吟了几瞬,便重重地点了点头:“这件事我亲身去办,必不会暴露马脚,留下陈迹。”
且其结果,还能保持一段不短的时候,乃至长达数月之久。
这一幕没有逃过远处的一双眼睛,高老二远远地跟在前面,借助街面上的人流粉饰,但却并没有跟到城外。
不出不测的话,应当是去往西郊二十里开外的西流山,但应当不会过分深切。
傍晚时分!
比来这两年,他几近每隔三四个月,便会来一次西流山,轻松捕获十几对正在交合的螳萤,生吞下去后,便能折身返回元武郡城了。
两人干系已经很熟了,特别是前次郑家真流执事之事,让秦轩和高氏兄弟的干系又更近了一步。
恰好这类螳萤性子又极其刚烈,特别是雌虫,一旦被捕获,立即就会自断头颅而亡,底子就没法豢养。
他还不晓得本身已经被盯上了,且盯上他的秦轩正向着这边赶来,顶多一刻钟摆布,便能到达这片地区。
万一晓得太多,真的被牵涉了出去,结果的确不堪假想。
并且螳萤另有一个习性,和螳螂一样。
他公然并没有深切,只是在西流山核心的边沿地带活动。
这家伙乃是元武顶流郑家的嫡裔三少,金贵得很,无缘无端天然不会以身涉险。
这么多雄虫堆积在一起,于月下翩翩飞舞,腹下的光囊一下一下不断地闪动,天然早已吸引了很多的雌虫集合而来。
“呵呵,秦老弟,有甚么事你直接说就是了,能有甚么便利不便利的?固然开口!”
见他如此利落,秦轩将心一横,当即便接道:
他可不像秦轩一样,背后有着顶流王家撑腰。
毕竟只是在西流山的核心边沿地带,捕获的又是毫无进犯力可言的小妖虫。
以是,明天这件事,他思来想去,还是能够信赖高老二的。
是以,两年以来郑少淳夜探西流山已有七八次了,从未出过任何不测。
但现在并不是捕获的时候,郑少淳还在耐烦地等候。
那就是雌虫在和雄虫完成交合以后,会立即将雄虫吃掉,以弥补本身的营养和能量,为腹中的后代孕育做筹办。
两刻钟后,夜幕来临。
当秦轩悄悄出城后,向着西流山赶去时,郑少淳进入西流山,已经有一会儿了。
此虫之以是得名,乃是因为其形状看起来如螳螂普通,但雄虫的腹部却能收回淡青色的荧光,一闪一闪吸引雌虫,如同荧火虫普通。
得知郑少淳乃是单独一人出城,并且还是挑选的入暮时分,秦轩精力大振,几近没有半分踌躇,立即就做出了今晚行动的决定。
至于所谓的风险,有王家在前面撑腰,又算得了甚么?
且一旦他脱手,被惊扰到的螳萤,很快就会四散逃离。
不然的话,如果在西流山深处碰到较为强大的妖兽,仅凭郑少淳一人,多数会对付不过来。
闻言,高老二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呵呵一笑:
秦轩悄悄溜出了王府,径直向着城西方向而去。
那便是长年沉迷酒色,掏空身材,在那方面力不从心的男人,吞服此虫,能够敏捷地补足精元,再次生龙猛虎。
郑少淳的重视力,已经被前面山坡半空飞舞闪动的一点点青芒吸引了。
…………
说完,高老二抱拳一拱,回身拜别。
事情牵涉到郑家的嫡裔,且还是郑家老祖最为宠嬖的三少郑少淳,天然是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