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王妃不认输 > 第四十三章 留书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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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的眼睛看着她那滑头的笑容,带着点怯生生的惊骇,担忧一过来顿时就再度被踢飞了。

“主子,王爷。”三人轰动不小。

夏侯熠辰脸上划过一丝深色,只是刹时,手里的信笺便化为灰尘飘零空中,成为他气愤的捐躯品。随之而来的便是乱花功力的结果“咳咳咳--咳咳-。”一时之间,血气上涌,一阵狠恶的咳嗽以后,只感受腹腔当中一股腥甜自喉间翻滚而上。“噗”的一声,大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出,地上立即绽放出一朵妖艳的玄色血花,灿艳夺目。

可惜二人的行动还是晚了一步。“拿出去。”干涩的声音包含着些许肝火,从屋内传了出来。

看着它,林晓攸的眼睛也跟着转不断,如何这么眼熟呢,仿佛在那里见过呢!想不起来,朝着它招招手笑道:“过来过来,来姐姐这里呀!”

林晓攸惊魂不决,瞥见树前面伸了一颗红色的小脑袋出来,那古灵精怪的大眸子子滴溜溜的转个不断,长长的耳朵扑朔扑朔的明灭着。

脑海中回想起李太医对她说的话:“记着了,所谓追魂七夜(叶)草,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就是能活七个早晨的草,比落第八天的拂晓到临时,它就会敏捷的枯萎死去。第二种说法,简朴的说它就是一种数来数去也只要七片叶子的草药。详细特性,除了七片叶子以外,另有它的色彩,满是玄色,包含它开的花也一样是玄色。现在刚好是它发展的季候,只是这类药好认不好找。现在没有雪鹤胆,如果想救王爷,独一的体例就是找到这类药,用它熬药清血,断根他体内的毒素。”

“追魂七夜草吗?到底在那里呢?”女扮男装的林晓攸,天不亮就出城。现在已经站在郊野的山脚下,望着矗立险要的山岳,嘴里喃喃低语着。昨晚一夜未睡的她,一向跟在李太医身边和他一起查找解毒之法,工夫不负故意人,终究被他们找到。

“咻。。。咻咻”一阵拉长的尖叫声,仿佛在喊,“好痛,好痛.”

也难怪夏侯熠辰活力,他们一向把心机放在了他身上,天然忽视了林晓攸的意向,确切是他们的渎职。

“咻咻咻”小狐狸不舒畅的挣扎着。

“咻咻咻。。。咻咻咻。”

“啊。”林晓攸刹时复苏,尖叫着跳了起来,“嘭”的一声,一脚把那东西踹了出去。

“嗯,甚么东西呀!”含混的睁眼,瞥见一条红红的舌头又在向她伸过来。

两人赶紧跪了下去:“部属该死。”

“是你,真的是你啊。”林晓攸满脸笑意的惊奇出声。下一秒立马抓住它颈部的外相把它提了起来,气势汹汹的骂道:“臭狐狸,公然是你,说,你那混蛋仆人在那里啊?”

边走边巡查,爬的越高,山路就越是峻峭崎岖。波折藤条,遍及四周。爬了半天还是毫无所获,体力却开端透支。林晓攸摇点头尽力保持着复苏,找了一个比较开阔的林子,拿出筹办好的干粮和水,坐靠着树干歇息,弥补体力。

对于从小在山上长大的林晓攸而言,登山本来不是甚么难事。只是今时分歧昔日,现在的她但是负伤在身,从昨日献血开端,她一向就强撑着衰弱的身材到现在,不消弭夏侯熠辰身上的毒,她是毫不会罢休的。

夏侯熠辰摆摆手,表示无碍,随便抹去嘴角的血迹,毫不在乎的笑了笑。起家,法度迟缓的迈动,身后的发随风而舞,超脱随性。举手投足间,浑然天成的澎湃大气,带着一抹绝艳颓废的病态美感,那样的摄民气魄。

轻柔的摸了摸它的头,它终究丢掉戒心,本身跑了出来。狐狸,并且是一只通体血红色的狐狸,围转在她身边撒娇,还时不时的伸出舌头舔舐着她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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