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巫妖不是本来的巫妖,毕竟他是一种被世人痛恨鄙弃和惊骇的工具――险恶的巫妖,如果然这么出去,万一遇见了那些气力不凡又公理感爆棚的煞笔,他又要免不了大战一场,透露位置,还要面对各国的通缉,被一大堆仇家追上门来惨了。
望着湖面倒映中那张帅气的脸,蹲在湖边的巫妖就忍不住臭美一下,他真的是太帅了。
和一些爱好战役的种族一样,大眼怪也是,答应他国来到此地停止玩耍,也就是说,人类另有其他种族也会来到此地玩耍,只要有一双长于发明的眼睛。
巫妖此次出行就是为了完成这三个任务,黑骑士目前还在禁闭培训中,想要踏入“豪杰范畴”,可不是一件简简朴单就能达到的事情,没有一两年,乃至十几年都不必然能踏入,以是现阶段不必在管他,用心去完成其他两个任务便能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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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甚么用他的人皮,巫妖是一个有汇集癖的人,只要都雅合用他都要手贱的汇集,这家伙的脸确切都雅,还能起到保护感化,更首要的是他是男的,不选他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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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妖明天就要分开这个城堡,这片“迷霞之森”,因为他另有许多数不过来的事情要办,已经没偶然候仍由他耗损了,不然就会蒙受接受不起的奖惩。
拿起地上的大背包,背在背后,巫妖,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约翰,是此人皮本来的名字,因为他实在是懒得取名字。
“大眼怪”是一种很奇特又特别的类人型种族,来源传闻是太古期间之时就已经存在,作为轻易辨认特性的超大号眼睛能够轻松穿透雾霾看清四周,并且智商也与人类无疑,具有奇特的说话和糊口风俗,他们的食品很广漠,根基上只如果能在雾霾前提保存的植物,他们都能吃,嗯,他们是素食主义者,归正约翰向来没见过这些大眼睛宝宝吃过肉,口头上说不吃,私底下谁晓得呢。
固然“雾霾洛德森”整天被雾霾覆盖的地区,是被谩骂的,但还是另有其他生物居住在此中,“雾之都”恰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堆积的都会,约翰前去的目标地恰是这座都会,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设备都是从这获得的,现在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