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公然有肥羊啊!”这群胡匪,约莫一百来人,个个都是凝气境三重以上的修为,浑身高低,透着一股股的杀伐之气。
计宠和周臣,双人合战一名胡匪,才堪堪打成平局,看得任灿直皱眉头。本身这两位部下,气力实在是太逊了些。
“这风景固然,但杀机埋没啊!”史湘云也将头凑到了窗前,一股暗香袭来,任灿心头大畅。
公然,很快,一顿丰富的早餐就送了上来。对于史湘云的美意接待,任灿都有些不美意义起来。
任灿摸了摸下巴,莫非,本身杀错人了?
听到惨叫,全部商队,当即警戒起来,很快,就有人将草从里的尸身移了出来。倒是一名猎人打扮的青年。
草原之上,长满人高的野草,轻风一吹,有如波浪在涌动,非常壮观。
射人先射马,冒险团的规律和经历,可见一斑,也怪不得史湘云会请这支冒险团出马了。
两人吃过早餐,任灿挑开车帘,车外,是一望无边的莽莽草原。
只见这些胡匪,全都身穿皮甲,手拿钢刀,跨下骑的,并不是一匹匹的战马,而是一头头的青色巨牛。
“中间就是莽荒草原的豪杰,刀疤强吧!鄙人虎隼冒险团张清,这位是傲云城薛家的贾掌柜,在马车上的,是史家大蜜斯,还请兄台给个薄面,放我等畴昔。”张清上前,拱手道。
而张清对上那刀疤强,两人都是靠近开窍境修为,刀来剑往,杀在一处。
张清话语一出,当即在商队里,引发一阵颤动,就连史湘云,眉头都微微一皱。
暮然,任灿眼皮一跳,他看到野草群中,有一个物体在挪动。
“那是!”史湘云明显也瞥见,说了一声,只见金芒一闪,射向那人,那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金芒倒飞而回,落入任灿手里,倒是那柄金色的小剑。
“哈哈!”那刀疤男人一阵狂笑:“姓张的小子,少跟爷爷我谈前提,甚么薛家,史家,在我眼里,只不过是肥羊罢了。传闻史家大蜜斯长得不错,嘿嘿,明天我就例外一次,只要拿出百万金,然后将史大蜜斯留下来,给我当压寨夫人,我就放你们畴昔,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