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瓦西里斯特一口喝干杯中的龙息酒,神情中倒是礼节性的客气多于密切。
高歌.霍顿,十八岁,一名小小男爵庶出的次子,儿时的一次高烧使他患上了昏迷症,常会莫名其妙地落空认识,人也变得过于浑厚,实在就是有点儿傻乎乎啦。
而格利.道森,是他从小就熟谙的同年火伴,也是一名乡间小贵族的庶子,和他一样的运气,一起参的军。
我不是应当坐在本身那张小小的办公桌前,措置永久也措置不完的一撂撂书稿吗?
“定能随您所愿!”瓦西里斯特重重顿首,再高举酒杯,高呼:“神佑国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
犀皮甲、双手剑、明光铠……
这特玛的是在演电影还是在做梦啊?
四周一片轰笑,看向高歌的眼神中尽是轻视和嘲弄。
一想起苦追五年,热恋两年的女神安薇,高歌的心脏像被狠狠揪了一下,痛不成当。
满满一屋子乱烘烘的大汉,看长相有点像是东西方的混血,脸庞的线条比东方人要立体,却比西方人要精美,头发和瞳人的色彩各别。
戈尔登仿佛没有看到瓦西里斯特微微有些疏离的态度,对劲地轻呷了一口杯中的烈酒,扬起眉毛道:“很好。明天,我将亲身督阵,但愿金狮鹫的军旗能第一个插上薇山城的城头。”
或许,都是童年那场病重创了他的灵魂,但也能够恰是这个启事,本身的灵魂才气取而代之。
我竟然穿越了,不能啊,这不科学啊!
这一趴,就直接趴到这个鬼处所来了。
扒开狼籍的思路,高歌下定了决计。
戈尔登王子笑道:“伯爵大人故意了,传闻大人府中的歌舞伎都是从小严风格教,个个技艺过人,比之雪围城大剧院的名伶都毫不减色,明天,我可有眼福和耳福了。”
并且,不是说穿越都附赠金手指吗,要么身怀异能,要么自带老爷爷,最不济也得有样特别牛逼的宝贝吧。
托玛西里伯爵的封地离此次南蛮入侵点比来,以是他的私兵也被征召,随王国军一起出征。
军需官杰里夫.丢德,是刚才这统统的主谋,是他提出不能喝酒的就不算甲士,必然要那几个坏小子灌高歌喝下了火一样烈的龙息酒,全然不顾格利在一旁冒死解释高歌自从得了昏迷病,只要沾上一滴酒就必然会当场昏倒,大病一场。
“哈!可不是我嘛!”格利咧开嘴,高兴地笑起来,一脸欣喜。
“我……没事。”高歌看着面前的圆饼脸,游移道:“你……你是格利?格利.道森?”
“神佑国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军官们臂举如林,以拳捶胸,齐声呼喝。
现在,因为由金狮鹫军团卖力主攻的黑松岭防地被一举霸占,获得了本次南蛮反击战的严峻胜利,本次领军的主帅,高贵的四王子,戈尔登.古斯特公爵殿下,正在召开由全部军官插手的庆功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