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说了,这个案子临时你别插手了,针对这个事件,你好好写份检验” 齐院长指着肖红说。
肖红:本案另有未到案的犯法怀疑人,当时李繁华、张奇在现场,人证是最有压服力的证据,本案贫乏人证,应等其他犯法怀疑人到案后,在停止定案。
公诉人:被告人陈强承认毒品量有30多公斤,这么多毒品本身不成能买来吸毒,只能用来卖的,应当界定为具有贩毒性子。
法庭上自在辩论:
陈强在法庭上瞥见肖红为本身据理力图,内心非常打动,此次他在法庭上非常的安静,法官问甚么就说甚么。但他的内心非常煎熬,仿佛法庭上这一个多小时比一天还要冗长。
公诉人:陈强与李刚都是李繁华老板的员工,谁能证明陈强为人质。当时毒贩有两名流质,一男一女,当警方听到有女人惨叫时,以为一名女人质能够遇害,终究在抓捕时看到男人质李刚遇害,而犯法怀疑人陈强杀人后惧罪叛逃。
肖红很无法,一脸的委曲倒不出。明显是你们证据不敷的环境下宣判人极刑,而本身还要写一份检验。肖红使出下策也是迫于无法,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昭雪,如果明天宣判,法庭必然会保持原判的。控告缉毒大队也只不过迟延时候罢了。现在面对更大的题目是,查察院直接不让本身插手这个案子了。
自在辩论结束,临时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