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安迪清算战利品的时候,一个声音俄然在离他不远的处所响起。
“嘘,你说这话可别被甚么人闻声了!我也不晓得这动静是真还是假,但是听有人说,我们正在寻觅的那人,也是精灵王族的成员!仿佛是在十多年前出世的一个女孩,比来圣树有所颠簸仿佛就是因为她。”
只是略微有些特别的是,这个精灵身边另有着一个火伴,两人结伴而行,不是东张西望着,明显是在找甚么东西一样。
这个精灵从速慌乱地在身上翻找了起来,荷包丢了还是小事,可那放在荷包中的圣树树叶丢了那可就是大费事了!
如果不是每次盗窃胜利后如许的小欣喜支撑着安迪,在这将近十年的盗窃生涯中他能够早就沦为一个只会盗窃赢利的机器了。
“我回绝!”
以是,
“咦?这是......”
克姆的目光冷静地盯着安迪方才放进兜里的荷包,眼底的贪婪之色涓滴不加粉饰,但他还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乃至还筹算把手放到安迪的肩膀上。
如果没有克姆每段时候的剥削的话,他们明显能够过上更好的糊口,小艾他们也能吃得更好、穿得更好,说不定也早就分开了穷户区。
至于每一次脱手都能胜利,这类事情更是不实在际的,安迪之前不也在一个奇特的黑袍人身上失手了吗?
此人悚但是惊,“但是,那和圣树有甚么干系?”
一边寻觅着目标,安迪一边在内心这么想着,他不由得回味起了之前小艾为本身煮的粥的味道。
实际上那粥的味道并不算少,稠浊着一些木屑,陈米的味道也带着一股霉味,更是有一部分粥半生不熟,但是一想起来,仍能让安迪心中一暖。
只不过安迪的“偷”老是会遴选非常合适的目标,从不遴选贫民动手、也不会遴选拿着钱急用的人动手,当然那种特别有钱的他也不敢偷,毕竟那种人不但不好动手,并且东西被偷了以后也绝对不会放过他如许的小毛贼。
看到荷包中温馨躺着的二十几枚银币,安迪的脸上暴露了对劲的浅笑,他对本身的目光还是非常自傲的,公然,此次脱手的支出不错。
“话说大王子殿下他们到底是让我们找甚么人啊?竟然派出了这么多人手在亚灵城内来找他,这几天我有好几个朋友都被强行征调做这件事了。”
听到这个声音,安迪的神采顷刻就变得相称丢脸,随后缓缓地抬开端,强行压抑着保持安静说道:“克姆,没甚么事的话我就走了。”
实际上,如许的两人结伴的目标,常常比伶仃的目标要更好对于。
如许两人同业的目标,天然不是安迪随便乱选的。
“不太小艾他们还真是长大了,懂事了啊......”
来到一处没甚么人颠末的处所,安迪略有些镇静地翻开这个荷包,每一次盗窃胜利,对他来讲都算是一个小目标的达成,而每当小目标达成后“开箱”时候都是他最镇静的时候。
但这个名为克姆的人却明显不会这么等闲放走他,他把身子一斜,就挡住了安迪的来路。
这是一个非常浅显的精灵,从他的服饰和打扮也能够看出他的经济状况在精灵中处于普通职位。
不过他的尽力必定是没有任何感化的。
糊口已经相称无趣了,如果连翻开荷包看到分歧物品的欣喜感都没有,那他活着和咸鱼有甚么辨别?
不管是遴选的目标,还是靠近目标的体例,亦或是盗窃胜利、盗窃失利后该如何满身而退,这都是大有学问在内里的!
安迪的脸上突然闪现出了痛苦和挣扎之色,老爷爷慈爱的脸庞再一次在脑海中闪现。
因为对于有火伴的人来讲,他们会下认识地信赖身边的火伴,警戒性和防备心都会比单独一小我的时候要弱一些,安迪也便能够仰仗这一点更轻松地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