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忙点头:
秘书长瘦得像根竹竿,抽烟,脸显得蜡黄,唯唯诺诺地说:
“她还真有些胆量,屁大点事,闹到这类境地。”
“刁成信这几天没来上班吗?他就视而不见吗?”
秘书长:
蔡富邦:
又问:
“都告谁呀?”
蔡富邦又光火了:
“哪个县的,县里就不管吗?”
秘书长:
蔡富邦内心稍安静一些,但脸上更加不平:
“没杀人,也没放火,屁大点事。这妇女仳离了,又悔怨了。我想,大抵想找补点钱呗。就是事儿小,倒不好管;如是杀人放火,倒好办了。”
秘书长:
“我晓得是个告状的,传闻坐了三天了,咋就没人管?”
蔡富邦说这话时是上午。上午,李雪莲仍在市当局门口坐着,头顶一个“冤”字;下午仍在静坐,没有人管;到了早晨,围观的人散去,就剩李雪莲一小我。李雪莲从馍袋里取出一个干馍,正往嘴里送,几个穿便服的差人,一拥而上,不由分辩,便把李雪莲架走了。市长蔡富邦只说把李雪莲弄走,并没说弄到那里去,说过这话,就忙乎别的去了;但他的唆使一层层传下来,从市当局到市公安局,从市公安局到区公循分局,又到市政大道东大街派出所,唆使早已变了味儿,成了市长发了脾气,让把这妇女关起来。几个差人把李雪莲架走,不由分辩,以“扰乱社会次序罪”,把李雪莲关进了拘留所。
“正因为管不了,她当作都不管,她要告她阿谁县的县长,法院院长,法院的专委,另有法院的审判员,另有她丈夫,另有甚么人,我一时也记不清了。”
蔡富邦:
蔡富邦:
“一个告状的。”
“县里也管了,管不下来。这妇女现在不是告一小我,是告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