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当是一辆新车,我不消担忧会被那玄色轿车上的人认出这是味姐的车。
我底子不敢有涓滴的松弛,一下车我对着驾驶室的玻璃就来了一枪,我也不晓得我甚么时候变得这么残暴了。
可就在此时,一颗枪弹也是从车内射了出来。
想到这,我没在多想,一脚油门下去,兰博基尼刹时奔驰在马路上。
而这颗枪弹好巧不巧,不偏不倚的射到了我的右臂上,一股钻心的疼痛顿时让我跌坐在了地上,而手中的枪也是刹时脱手掉到了地上,这刀伤与枪伤,感受真是天差地别啊!
想到这,我一手紧紧的抓起副驾驶上的那把手枪,一脚踩在油门上就直接超了那辆玄色轿车。
这事现在可就有些毒手了,这孙子脱手狠辣,跟我刚才一样,特别是我现在还干掉了他的两个兄弟,如果让他走过来,我几条命都不敷死。
别说我现在右手已经麻痹,就算是没事,我也不成能在哪个大汉到我跟前之前把那把枪捡起来。
我也没时候去管别的,握着枪我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只是,我现在和被打死不过是差了几秒钟罢了。
一个缓慢甩头,那辆玄色轿车也是踩了刹车。
这大汉还真他娘的不傻,一瞬机,本来有些机灵的我,刹时变得严峻了起来,要晓得,扣动扳机一秒钟的时候都不消,也就是这一秒钟都不到的时候,就能让我分开这个天下。
但是我现在却没有体例,换句话说,等死是我独一的前程。
但是如果不拦住玄色轿车,等他们开到了他们的地盘,就凭我,就凭一把手枪在加上一辆全新的兰博基尼就想救人?
真如味姐所说,我不能让麦秋就这么牵着鼻子走。
但是我没给他这个机遇,现在我的反应才气已经上升了无数个层次,上升的底子不像本身。
踌躇再三,我还是决定反对。
那但是在弥乐的地盘,弥乐不会等闲的让他们走脱的。
我底子没时候措置流血的伤口,因为就在我倒地的一刹时,玄色轿车后座的阿谁大汉已经走了下来,听脚步声,正在缓缓的往我这边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