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城很洁净。
这四个血尸只能在炎城的城外呆着,连大耗子都不能跟畴昔,明白狗和老者另有小肖倒是还能够。
全部堆栈的时候仿佛都凝固了。
每一个炎城的住民都打扮的花枝招展,老太太老头子把头发盘起来,用彩色的布包着,一丝不苟,花一样色彩的衣裳顶风招展,每一小我脸上都是洁净的笑容,连着正对门口的那条石板路,都洁净的没有一点脏东西。马一鸣乃至用手在街道上一抹,连灰尘都没有。
这是马一鸣对炎城第一个印象。
马一鸣吃着吃着,感觉肚子里有些不舒畅,他“哇”的一声,吐出来一条尺把长的玄色大虫子。
这街上连个卖小吃的都没得,一条通衢通南北,光秃秃的街道上面,除了青色的石砖,和偶尔出来漫步的老头老太太,就别无其他,炎城并不大,统共就两条大街道,呈十字,马一鸣不到半个时候,就将全部炎城漫步了一遍,而跟在马一鸣身后的阿谁老者,脸上的神采也是越来越凝重。
“你咋一口都不来?”马一鸣没好气的看着面前的老者,拿起桌子上的酒杯:“要不,多喝两杯?”
比拟之下,衣衫褴褛,头发跟个鸡窝一样扣在脑袋上的马一鸣,显得格外的鹤立鸡群。
炎城跟靖县不一样,门口没有伸手死要钱的大头兵,可他站在炎城的门口,却有一种无从下脚的感受。
也是,这炎城浑身高低洁净的不成思议,连个卖糍粑的都没有,马一鸣这类不循分的性子,就算没甚么文娱场合,好歹要满足五脏庙啊,这从林家寨出来,一起上马一鸣就没找到盐味,黑麦带来的生果味道自是不错,但明白狗带来的野味就马一鸣这个水准,只能说吃得,吃不死人,却没啥口感而言。
以是,进了炎城,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个堆栈,重新到外洗了一遍,然后换上新买的衣裳,一脸舒畅的在街道上乱逛。
不过七爷也说过,其他的人皮也能够替代,但会非常的不舒畅。如果这条可行,马一鸣都想着去乱葬岗找个死人扒皮了。
“主君,别看了,出来吧。”马威猛站在马一鸣的身后,感慨似的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