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二十三年,孟尝君管理无方,其封地尝邑久旱成灾,齐王夺职其尝邑封地之主,削去其爵位。但念其先父尽诚竭节,殚诚毕虑,尽数敛去其产业,留其旧宅一处。
“如何了?殿下,你怕了么?你不是口口声声要挽救百姓么?不是说,若一去不回,那便一去不回么?如何,这么一点点的捐躯,你就惊骇了?”
苟盗呵呵直笑,笑完了用极其轻视的语气说道:“我来这里,不是来听疯狗狂吠的。我来,是来教你如何挽救百姓的。”
“天然识得,只是本日一见,俄然感觉你更加的,呃,……容光抖擞了。”
继明生得一副平平无奇的的模样,还缺了一条腿,如此惨烈,应当是没有别的更好的去处了,才会留下来,服侍他这么一个落魄神仙。孟忧如是想到,他实在想不出来本身另有甚么值得让人留下的。
“不,不成能是他。”孟忧瞪大了眼睛,伸直起来,瑟瑟颤栗。
疼,满身高低的每一块血肉都在扯破着,骨子里的血液仿佛凝固了。冷,孟忧的背后森森冒着盗汗,耳朵嗡嗡作响,心跳得一下比一下慢了。
“诶?我如何传闻是被孟尝君的门客给毒死了,尸身就扔在了城外不归林,夜夜都有弹剑哭泣之声……”
“传闻是去云游了。”
“我传闻是为了不遭孟尝君降罪,冯老连夜逃了。”
“你来这里做甚么?”继明拄着拐杖从厨房急行而出,厉色道:“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哟,本日如何如此平静啊?”已经稀有月未曾露面的苟盗不知从甚么处所而来,满面红光,华冠丽服,笑嘻嘻地说道:“用饭了没啊?”
“不好了,传闻了么?冯老不在了。”
“你觉得,他们是不肯意伤你么?他们是不肯做第一个,第一个弑君贼。”……
孟忧双手捧脸,撑在膝盖上,嘟囔道:“随便。”
“去那里了?”
孟忧看呆了,只感觉这副模样似曾了解。
影象中那一双惨白的手,那副从未看清过的面孔,阿谁不屑的声音,与面前之人的身影堆叠在了一处。
曾经门庭若市的孟尝君府邸,现在人去楼空,门可罗雀。孟忧坐在院子里的一角,看着空落落的府邸,虽说他畴前有想过将这三千门客斥逐,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怎地?主公不识得部属了么?”
“前几日还能飘点细雨,这下好了,上天见怪,又要遭大难咯……”
“甚么?!”孟忧如梦惊醒,身材顷刻变得冰冷。
“不敢不敢,主公都未曾容光抖擞,部属怎敢呢?”苟盗笑得更加光辉了,双目放光,似是要将孟忧吞得骨头都不剩。
“哼,那里是云游那么简朴!我传闻是被孟尝君悄悄措置掉了。”
“主公,主公……”耳边继明的声音渐渐淡去。
“呵,我如何害你了?我这是在帮你啊,帮你,挽救百姓。”
谁又能想到一纸帛书,他从齐国皇亲国戚尝邑封主孟尝君变成了布衣百姓田文,昔日对他拱手相让的三千门客,一夜间自行拜别,只要继明还是一手杵着拐杖,一手操着一锅铲,冁但是笑,“主公,本日想吃甚么?”
对于冯谖的不告而别,孟忧也非常头痛,百姓们流言四起,民气渐失。诚如他们所言,就连天也不站在他这边,几日前,本已阴雨连缀,眼下却又是艳阳当空,好不轻易暴露点儿头来的嫩草,立马被这太阳烫掉了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