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家后门通往异世界 > 第三十四章 火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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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反应落在罗尔莎眼里,女冒险者还觉得他嫌代价开低了,踌躇了一下,又弥补道:“如果这个代价你还不对劲的话……我还能够再加一些别的的东西。”

看到这一幕,即便是罗尔莎,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立即开口说道:“你这把剑的材质,比王都兵器店打造的精钢匕都城要好一些,确切是一件可贵的利器,我也不占你的便宜。一令媛币,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代价了,再多的话……我也拿不出了。”

……

对于韩沉来讲,能把短剑卖到两百金币,就已经很对劲了,并且这火晶石一看就是好东西,就算罗尔莎真的认账了,拿到实际天下当红宝石卖,也能卖出不错的代价。

“这个……”

“这是用三阶魔兽疾风狼王的晶核做出的邪术道具,能够天生风元素的护盾,禁止五次致命伤害,我曾经用过两次,还剩下三次,信赖能够抵得上三百金币的代价。”

每把兵器都有本身的耐久度,为了不让它们提早破坏,必须经常打磨修补,需求的时候还要到铁匠铺回炉重铸。

罗尔莎愣了一下,渐渐摇了点头:“水属性战技的话,我倒是能拿得出来,在我的冒险团队就有水属性的团员,但是他们用的战技都是帮助性的居多……冰系战技的话,我在青石城和王都曾经见到过,但这类属性的战技很少,我没有能够汇集过。”

……

就听到咔嚓一声清脆,罗尔莎的匕首顿时呈现了一块崩口,而韩沉的短剑却仍然寒光闪动,剑刃上连一丝陈迹都没有留下。

韩沉看了一眼罗尔莎拿出来的东西。

也就是……十万银币??

关于这个题目,韩沉过后就教过璎珞。获得的解释是如许的:

以是,罗尔莎才会主动提出这类买卖体例。

反倒是罗尔莎有些过意不去的模样,在身上摸索了一会儿,说道:“阿谁,我出门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两百多个金币……毕竟数量太多的话,照顾起来不便利,你如果肯信赖我的话,就先收下这枚火晶石作为抵押,这东西是我之前偶尔获得的,代价大抵在五百金币摆布,先放在你这里,等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会用一样的代价将它赎回。

听名字就晓得是火系属性的,形状看起来好像晶莹剔透的红宝石一样,而宝石中间却有一团火苗般的东西燃烧跳动。韩沉站在中间,都能感遭到从宝石中不竭披收回来的元素颠簸,连氛围中都模糊变得炎热了几分。

“有战技么?水系或者冰系的,打击性的那种?”这是韩沉听到罗尔莎的话今后,做出的第一反应。

其实在冷兵器作战期间,一把刀剑的用度当然不低,但比起刀剑本身的花消,更多的开支还是要用在保养上。

一……一千??

在异天下,特别是冒险者之间,以物易物是很常见的。

一百金币……是不是有点低了?

对于罗尔莎用其他东西作为抵押的买卖体例,韩沉刚开端愣了一下,但转念一想就明白了。

“很普通啊。因为作为冒险者,常常要在丛林中和各种魔兽搏杀拼斗,即便是在城镇中,偶尔也会有冒险者之间的应战产生。过于频繁的战役,特别是战技的施放,对兵器的耗损是极大的,普通兵器店售卖的精铁长剑,常常用到两三个月,就会呈现破坏,以后再接着利用,兵器本身的能力会大大缩水。

火晶石。

罗尔莎说着,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块东西,鲜明是一条项坠,银色的链条末端挂着一根花生粒大小的茶青色宝石,递给韩沉看了看:

罗尔莎沉吟了一下,又将短剑拿在手里,细心看了一会儿,然后从本身身上取出一把匕首,双手对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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