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就一丧尸 > 第100章 我叫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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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刺和利爪碰在了一起,庞大的力道让他后退了好几步。

杀了一条街的变异老鼠,身后“尸山血海”,手中却只要小半袋的赤色晶核,还都是些最低等的含有杂质的不纯洁晶核。

那黑鼠仿佛也在等候高健邻近的这一刻,一声尖叫,浑身黑毛如钢针般立起。

被扎了一身鼠毛,并且这鼠毛中另有剧毒,皮肤小面积腐败,看起来惨不忍睹。

“你……会不会再也不返来了。”

“身材狂化?开释毒气?利爪退化?”基因才气千奇百怪,骨刺横在身前护住关键,高健等了十几秒仍不见对方有所行动:“莫非是终究大招,还要一分钟的施法前摇?”

美七受了这么重的伤,看模样能够是败北了。如此一来,诗云居住的处所将不再安然,一个强大的未知变异生物会时候威胁她们的生命。

“去死吧!”一手护脸,高健气愤的将骨刺捅入黑鼠的脑袋。

他看到了一条狗,一条体型大如牛犊,双眼充满血丝的狗。

从未遇见过如此诡异的敌手,黑鼠身上多处受伤,它的外相防备型才气实在挺好,只是碰到了高健阶段二品级的外骨骼。高了一个阶段,天然各种穿透,毫无压力。

对于变异生物和丧尸来讲,最有效的疗伤体例就是吞噬赤色晶核,规复了大抵四成气力的高健不管是为了本身,还是为了诗云,他都必必要外出打猎了。

“嗷呜”、“嗷呜”……美七的叫声尖尖的、细细的,战役时做游戏逗仆人高兴时一样,只是有气有力,每一次发声,小小肚皮上那道伤口就会扭动,渗着鲜血。

“算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要满足。”

“你也筹办走了吗?”

“这么一点杯水车薪底子不敷啊。”

拆掉木板,时隔几天终究又呼吸到了季世的氛围,这类熟谙的、残暴的、飘着淡淡血腥的氛围。

精神气力只要之前的四层,高健不敢粗心,以一敌百这类事情也就是放在脑筋里想想罢了。

她在地上摸索,心疼的将小家伙抱在怀里,手上湿湿的沾着血。她逼迫本身沉着,找来绷带和止血药。

高健握紧拳头,看着有些蕉萃的诗云,心中有了决定。

“毒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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