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余眸色稳定。
恍忽瞥见了三年前的他。
他倾身切近,血腥味就扑鼻而来。
加上那天被他在酒吧走廊压在墙壁上咬的那一口,我到现在还感觉疼,他的呼吸刚拂到肩背,我就止不住想躲。
金余一双黑眸沉沉睨着我。
我两手捂着胸口,昂首便是男人矜贵而冷峻的面庞。
他不说话,抬脚就往里走。
熟谙的气味猖獗钻进鼻孔。
我是你弟弟的前女友。
金余脱手掐着我的下巴,迫使我仰起脸看他。
熟谙的手机铃声响起。
以是,他像是扔渣滓一样一次次把我扔出去,还把我送到好人手里。
声音无端间断。
仿佛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真逼真切地体味过他。
金余上了车,开了车灯。
我扭头回身就走,金余长腿一迈,一把扯住我,把我摔在墙上,我痛呼一声,他就压下来,鼻尖离我很近,他拧眉看了我一眼,随后对着话筒那头说,“晚点畴昔。”
“哥,用饭了。”
“....疯了。”
“你不是要回家用饭吗?”我愣愣地看着他。
而不是,像现在如许,还渗血。
我瘪着嘴,眼泪沁出眼眶,声线都颤颤地带着哭音,“太饿了。”
他停在那好半天没动,我才重视到他的视野逗留在我的胸口。
我没能听清金余那句完整的话。
他是两点一线的人,三百六十五天,要么住公司,要么睡这里。
我一向记取。
他也必然忘了,本身曾对我说过那么一句让民气生等候地话,“我说过,今后,我护着你。”
我睁着双泪眼不幸兮兮望着他,“一整天没用饭。”
金余大抵在前头没发明我,三两步追上我以后就扯着我的手臂往别墅里走。
现在的他,纽扣全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