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巴望,让人不顾结果,让人丢弃人伦品德。
“小伙子,我的东西不见了,你能帮我找找吗?”他焦心肠冲我说道。
从下半夜到拂晓初现,4个多小时的时候当中,我一共捕杀了15只野兔和9只山鸡。我乃至都没有剥皮,直接钉死以后,利齿刺穿猎物的颈部大动脉就吸食血液,因为兔子和鸡这些小型植物体积都很小,以是每一只体内的血液都很少,几口就吸干了。
我发明了让我惊奇的一点,在黑夜当中,我竟然能够清楚地看清每一个事物,分开了那片坟场,我被激烈的饥饿感淹没了。心中有一个声音让我去吞噬鲜血。
在密林中走了半刻钟,我才清楚,本身是真的分开了坟场了,现在我在间隔坟场5千米处的一片深山密林当中。
我的双手都在颤抖,我极力压抑本身对献血的巴望,但是我的本能奉告我,这鲜血对本身很首要。跟着我将这血液辛辣的气味呼吸进我的腹腔,那本来干枯的脏器都收回了镇静的呼喊。
“还不错,除了神采太枯黄,其他的都跟我生前一样了。”我看着溪水中那不算漂亮的面孔,对劲地点了点头。
我的目力加强了很多,一眼就看到了吉普车驾驶位的那具男尸,恰是我边上的男人。
剥了皮以后,整只兔子都被淋漓的鲜血包裹住了,我心中最原始的那股欲~望在打击着我的品德观,像一只妖怪一样,不竭地引诱着我去喝它的血。
我点点头,“叔,你甚么东西不见了?”
“我的车不见了,另有我的女儿。”我能够看出他很焦急。
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吸食了血液的原因,或者又是我死而复活获得的强化。不管如何,这老是功德。
看着河水中的阿谁可骇的骷髅头,我心一下子凉了,那竟然就是我!满身枯萎,眼窝深陷,现在如果有人看到我的话,我保准能够吓死他。
植物的血液只是不得已而取之的代替品,主食还是人血。如果再吸食植物血液的话,我的血管就会堵塞,肌体又要坏死了。唉,做个不人不鬼的存在也不轻易啊!!
这个山区里发展的竹子很坚固,并且竹子断口处非常锋利,我用断口处的尖刺将野兔的外相刺穿以后,悄悄松松地将野兔的外皮剥了下来。这对我来讲并不是难事,自小我就学会了在田野保存。
因为我从小在这山林当中长大,以是即便是深夜,我也能够晓得本身地点的位置。
我不再按捺身材的本能,强忍住嗜血的猖獗,缓缓地将滴血的兔子凑到我的嘴边。
“哎,你在那干甚么呢?这么一大早的,如何就上山了?”俄然能够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我还是很冲动的,见了一早晨的鬼了,总算能和活人打打交道了。
能够是因为我太饥饿了,将打来的猎物全都吸干,我已经规复得根基上差未几了,体内的脏器都在体系地运作,与浅显人没有两样。
我伸开血盆大口,一口咬在了兔肉上,猖獗地吸食着血液。
在那男人的身上压着一个小女孩,浑身的鲜血将她洁白的连衣裙都染红了……
枯萎的器官和肌体都在血液的津润下逐步恢重生力……
“看来我也不美满是鬼,起码我不怕阳光。”我自嘲地笑了笑,找了条小溪简朴地洗漱了一下,身上的污垢,嘴边的血渍都洗濯洁净了。
在一片小溪中间,透淡淡的月光,我看到了本身的模样。下葬前称身的衣服被我当作袍子一样披在身上,我全部都瘦成了一具骨架,充其量另有一层皮裹着。
锋锐的竹竿极速掠过密林,精确地将一只成年山猪的心脏穿透,将它死死地钉杀在泥地上,竹竿没入泥地半米深,这也足见我的力量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