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无敌的那些年 > 第二十四章 堂主,你胭脂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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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啊!”丁小磊拍了拍花仙子的臀部,点点头,仿佛肩上的花仙子就是货色普通。

“这位堂主,你胭脂掉了,现在这世道冒充伪劣产品还是挺多的,你今后要买胭脂还是去青龙街的天香阁买,那边的胭脂不但好用,并且代价也公道。”

因为时候太久,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感觉不成思议,启事无他,一支由浅显人构成的军队竟然能够打败一支满是武者的军队,这底子就不成能。

丁小磊缓缓的抬开端,闭上双眼,感受孤傲中只求一败的感受,最后吐出七个字:“白马城独孤求败!”

但有一点他晓得,面前之人必然不属于白马城义士,因为现在的白马城义士早在二年前走光了,剩下的恐怕也只要白马城城主许霸天。

其实在五百年前,侠义堂的堂主都是武学境地极高的武者才气坐上堂主之位,可因为一个城池的侠义堂分堂堂主俄然叛变,带着数万名武者想要颠覆大汉。

门外站在数名小厮喉咙咽了咽,有人牙齿乃至颤抖,心说:内里那位懦夫别在说了,他们堂主最讨厌别人说他脸上抹胭脂,这如果活力起来恐怕不得了了。

之前那小厮再次呈现在侠义堂大门前,将丁小磊迎了出来,边走还边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丁小磊肩上的花仙子。

侠义堂正堂不算有多宽广,最多能同时包容二十几人,现在正堂中有五六人繁忙着,有人扫地,有人搬桌子,有人搬椅子,另有人抱着一层高高的册本出去。

这一幕让丁小磊打了一阵颤抖,一个大男人扭捏成小女人的模样,换做谁,谁不会起鸡皮疙瘩?另有谁能奉告他这小厮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或者是人妖??

但丁小磊听来这倒是不感觉为奇,因为在他那天下,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例子多得数不堪数,曾经就有一名***带领农夫军就打败了有飞机、坦克、大炮的当代化军队,正所谓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战略也!!

魏中贤一愣,随即面色一冷,能坐在正堂之上,就算是傻子都晓得他是白马城侠义堂堂主,可面前之人却问出这么痴人的题目,那只要一个能够,那就是疏忽本身,疏忽本身这个堂主。

“是!”那几人纷繁俯身退下,在丁小磊身边路过期,这些人都猎奇的用眼角余光瞥了眼蒙着面的丁小磊。

这场叛变持续十数年的兵荒马乱,大汉多次差点灭亡,在快将近灭亡之时,一名威武大将军带领全由穷户构成的军队,最后翻盘了。

“哈哈,不知这位义士是从哪个城池过来?”魏中贤坐在正堂正上方桌前,拿起桌边的茶盏,低着头轻抿一口茶,可眼角却瞥了眼蒙面的丁小磊,心中迷惑顿生。

丁小磊滚滚不断说着,仿佛是一个倾销员般,瞧不见已经是气得满身颤栗的魏中贤。

此次只能忍了,谁叫他这三年来没上交一个恶人,如果再不上反目人,他这个堂主的职位恐怕保不住了。

就算是一流妙手见了本身也要拱手作揖,启事无他,就因为他是大汉王朝官员,他背后站的但是全部国度,就算你再如何短长,能短长得过国度吗?

“咳咳!”一声干咳声传来,正堂内的几人顿时停动手中的事情,齐齐看向正堂坐着一脸粉白的中年人。

“从速给我换善恶功劳,我另有很多事要忙呢?”一想到之前一向在寻觅花仙子,害得他连今晚的大街还没扫。看来要抓紧时候将这里的事情搞定,从速去扫大街,不然被清闲老头发明他赚外快,恐怕屁股又要疼了。

“懦夫,你好色啊,竟然拍花仙子臀部。”小厮害臊得和小女人般,扭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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