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不晓得言哥多大本事,他还是晓得的。
等花花送伊言分开,那俩小弟才壮着胆问花臂。
“那...恭敬不如从命。”花臂脸有点红。
“叛变旧主,执迷不悟,连昔日大哥的女人也敢惦记,牲口不如。”
伊言拍拍花花的肩膀。
屋里的几小我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气。
“臭娘们!如果不是你这个克夫的女人,花臂怎会变成现在这幅没出息的模样?”
伊言翻开五粮液,这是她从于世卿酒库里顺过来的。
跟着她下车的腿儿哥打了个哈欠,陪着伊言刀山火海,大场面见多了,面前的这一幕,不值得一提。
三人的视野落在伊言身上,收回不堪地笑。
好人不好当啊。
感受这像是言哥看他们过得惨,用心照顾买卖。
地痞伸脱手,想要拽伊言,还没碰到人家一根头发丝,就觉到手腕一麻。
“言哥您还惦记我的身材呢...”
“大狗,你们要做甚么?她是花臂和我的仇人!”
植物人买一送N,照顾一个植物人,还要打一群极品亲戚,挺忙的。
花臂点头,“就是言哥,那年她才十八岁。”
“老迈,她不过就是个大夫,您会不会太客气了?”老迈对她的确恭敬得不能在恭敬。
传说中的大人物,跟设想中不一样...
“一周前,于氏总裁于世卿出了车祸,这是肇事车辆,花臂你查辆车应当不费事儿吧?”
伊言摆摆手,“我走归去,明天把车送到于宅。”
“女人,你害得我们无家可归,筹算如何赔我们?”为首的阿谁流气地将手搭在伊言的车上。
“言哥你太帅了!”
俩小弟倒吸一口气,“莫非那就是――”
花臂忙接过来,恭敬地给言哥满上,他哪儿敢让言哥给本身倒酒啊。
俩小弟瞠目结舌。
“言哥,那你――?”
昔日的花臂是Q市的贼王,跟花花俩是出了名的雌雄悍贼。
伊言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活动了动手腕。
“你笑起来挺阳光的,平时多笑笑,别总愁眉苦脸的。”
“解缆点是甚么都不要紧,成果是好的就行,把人都送出来,归去后,花臂如勇敢凶你,奉告他是我让你做的。”
很难设想,这个三观端方到喝酒不开车的女人,竟然就是几年前把Y洲权势重新洗牌的大人物。
对待女孩言哥向来都是文质彬彬的,倍儿名流。
“那言哥您谨慎点――呃?”花花感觉仿佛哪儿不对。
毕竟,做好事就没有言哥这倾城一笑的鼓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