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率先守夜,3个小时后,又换岗张恒让他守夜。而张恒像是有苦衷似得,一向没有进入眠袋睡觉,只是在帐篷内里微微地打了一个盹,便单独面对起帐篷以外的风暴。
我说:“以防万一嘛。”
我气血攻心,面前一阵斑白,等我回过神的时候,他们二人已经不见了踪迹。
通过足迹的大小,深度,间隔,微微的内八字,以及浅浅的鞋底纹理。我判定出这是樱兰留下的足迹。
樱兰接过我手中的药,不假思考地便吃了下去,我心中模糊感到歉意,但又感觉,只要过了今晚,统统都会重新开端…
是樱兰!
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我在抗高原反应的药物中,参杂了某种安眠性子的药物。又给张恒的睡袋做了手脚,让他不能从内部翻开睡袋,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只需让张恒与樱兰尽早入眠,我再将张恒的口鼻闷死,这让他就会悄无声气地死去…
这夜,张恒和樱兰住进了一个帐篷,乃至是…
只不过他十成的小命被我掐去了九成,他的脖颈已经变形,来回闲逛着收回骨质断裂的“咯咯”脆响。
呲啦!我挥开帐篷的门,而他们两个像是没看到我般,还是赤身赤身地忘我缠绵。或许对于他们来讲,我只是一阵风,非论是畴前,还是现在,本身都只是可有可无的一阵轻风罢了。
终究,久违的光亮准期而至。
海拔五千米的岑岭,阳光拨过烟云,直直地射在人的脸上,有点灼痛的感到觉。樱兰白净的小脸擎着阳光,微微泛出粉嫩,她一步步地尽力向上攀爬,却不知怠倦地一个劲痴痴地傻笑…
我悄悄地沉淀着,用痛苦的伤痛滋长成仇恨,任何让我受尽磨难的人,我定要他们以十倍、百倍了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