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局势,已经非常了然。枪阵的程度当然不错,乃至已经算是超程度的阐扬。但周明轩实在是悍勇无双。即使已经经历了一番苦战,身上已接受了数十道创伤,衣服都被尽数染红了,但他却还是那般的悍勇,没有一丝胆怯。
在畴昔的月余日子里,苏南但是操心去培养出了一部分“精锐”的长枪队,每日让他们去站军姿,站行列,还要用枪的刺击之术,并且供应最好的炊事。
真是威风啊!
这一幕,不得不让人感到目瞪口呆。苏南固然有所预感,直到本身麾下的这些兵马的确挡不住周明轩,但即使抵挡不住,但终归能多禁止上一段时候才对吧?
吃了开胃的小菜以后,那才是真正正餐。
狭路相逢勇者胜。民气都是肉长的,面对这般刁悍无匹的将军,有那小我会不感到畏敬三分?别的不说,光是被他身上的杀气一冲,他的手怕是就会软上三分了。最开端的时候,这些枪兵还能仰仗一股血勇之气去支撑半晌。但跟着时候一点点流逝,袍泽死的越来越多,周明轩却还是那般悍勇,并无半点力竭的意义,他们终究开端胆怯了。
这类设法当然有些荒诞,但却也是真相。说到底,苏南是一名武者,一个练武练了二十多年,但却几近甚么也没练出来的武者罢了。
枪阵,破!
如此长驱直入以后,周明轩离苏南就只要三百步罢了。了。
面对苏南的枪阵,周明轩当然还是是勇不成挡,但却不免被“陷”住了。他即使骑马横冲,四周冲杀,但却好似堕入泥潭普通,没法冲杀出去,只能越陷越深。
仅仅一个月的工夫,天然没法练出真正的精兵,他们当然能起步走,能同步枪刺,但真正提及来,实在也有点绣花枕头的味道。短短的一个月,当然能将让他们遵循规律,但却没法将规律融入他们的骨头里。并且他们只是清一色的枪兵,行动不免过分机器了些。用来戍守倒还行,但是若要打击,恐怕往前走上几十步,本来的阵型就会变成一团乱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