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通衢旁的道牙子高低,蹲着一排小乞丐,这些乞儿大多十岁出头的风景,面前摆着破碗,或病病殃殃的躺靠着,或拱手叩首作揖,或坐在地上低头垂目,不过他们的眼睛却都透着一股机警,一股滑头。
“老夫小本买卖,本日客本就未几,吃了酒就没有赚头了。”
这边恰好路过一小我,穿戴蓝色长衫,面皮白净,头上的发丝根根整齐,发中详确的编着红线,手中拿着一个包裹,显得很沉,恰是一个有钱的正主儿。
梁绪仿佛还不对劲,看了看酒,嗅了嗅,然后又对老夫说道:“本日看来也就我一个客人,老夫不如一起来喝酒?”
“你未曾见过?”
“你既然城中有朋友,又何需求来问我?”
“我只当你已经问够了一锭银子的题目。”
“那你能够带着这个外号去看看他,或许他一欢畅会多给你讲点儿。”
那孩子到手后,转入巷中,巷尾有一间烧毁的宅子,是个破败人家留下的,院里正坐着一个大汉,大汉衣服叫花打扮,脸上另有一条歪歪扭扭是的刀疤,像一条暗红色的虫爬在脸上。
面前这个年青人他不是第一次见了,此人穿着上品,武功明显也是上品,如许的人定是出身显赫,而出身显赫的人老是会不由自主的寻求糊口的层次的,前次梁绪要了羊杂碎却只喝了羊汤便能够看出一二。梁绪却不然,他先是软磨硬泡的要和一个杀了人的叫花子喝酒,然后又回到这羊杂碎摊子,仍旧只喝羊汤,更是要了一碗酒,这酒定然是劣质的酒,入口没有好酒那般绵柔,也谈不上香气扑鼻。
小乞丐们一拥而上,将那人围在中间,一个大一些的孩子凑上前来,在混乱中往那人的怀中一抄,一个荷包便落入袖中,大孩子见一次到手,仓猝在小乞丐的保护下向街尾的冷巷走去。
“现在呢?”梁绪说着,又一个银锭飞出,落在老夫面前。
老夫沽了一碗酒,神采奇特的看着梁绪,然后把酒摆在了他的面前。
他恰是这群小乞丐的头,小乞丐叫他狗爷,城里人叫他刀疤狗,更有人叫他赖皮狗。他全不在乎,乃至对脸上的刀疤另有一丝对劲。
“那谁曾见过?”
老夫答允着,将已经切好的羊肝丢进锅里,然后回身打了一碗酒,当啷啷的放在桌上:“一碗酒两文钱。”
“你的话太多了,绕了太多的弯。”
老夫摇点头,微微一叹,旋即又给本身沽了一碗酒,拿出一碗蒜来,一瓣蒜入得口中,然后大大的吃了一口酒。
梁绪不再说话,一仰脖喝完了他的酒,额头上微微冒着汗,显是这羊汤和烈酒驱除了身上的寒意。然后起家,渐渐的向黑夜里走去。
只是他没有想到,在他脱手时,那蓝衣仿佛早有发觉般的微微一笑,那些小乞丐见已经到手,天然的散了开去,而这蓝衫人便加快脚步,也向着街尾的巷子走去。
“好,那款项帮为何要在马帮中安插眼线?”
梁绪说着,手指猛一发力,那银锭翻飞着当啷一声落在了老夫面前的案子上。
“能够除帮中长老便没人见过了。”
梁绪也不着恼,拿出一个银锭,用手细细把玩着,纤细的手指翻飞,逗弄得银灿灿一片,复又说道:“我晓得的并未几,但是款项帮的端方还是懂的,颈间系一铜钱,铜钱落地人头不保,那些小厮与我脱手,倒是忽视了颈间的铜钱。”梁绪缓缓道,“我只知款项帮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小帮派,却不想款项帮已经在城中各处安插了本身人,我此番前来,只是想问问款项帮的帮主到底是何人,想来也不是等闲之辈,我倒情愿与他交友一番。”
“你!”老夫微微一怔,“你如何……”